附件: |
|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4000104100680001 (招标编号)的仙人井景区北部游步道景观提升(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全力推进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岚综管综〔2020〕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7:3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仙人井景区北部游步道景观提升(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包括对仙人井主要观景点进行提升、现有山地步道改造升级、新建电瓶车道1520m,路宽4m,新建登山步道495m,路宽2m;新建小广场/休息点、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9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绘制竣工图、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5.2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景观提升工程和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仙人井主要景观台提升、现有山地步道改造升级、新建电瓶车道、新建登山步道、新建景观台、综合配套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景观提升工程和旅游服务配套设施(仙人井主要景观台提升、现有山地步道改造升级、新建电瓶车道、新建登山步道、新建景观台、综合配套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0个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投资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园林景观类相关的设计项目(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月 日至2020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 月 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0年 月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900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415876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企业总部大厦12楼 ,
邮编: 350400 ;
电话: 0591-86167345 传真: / ;
联系人: 刘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8355传真: / ;
联系人: 郭工、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
备注:(1)投标保证金须注明工程名称;(2)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G2/gbmp/progress/pre-notice!print.do?preNoticeId=40280122733385a501734b5481c931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