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水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改造、箱涵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彭水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改造、箱涵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工程答疑文件,本次答疑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文件为准。

 

问题1:本项目是否需要报建?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施工所需的许可。相关报建手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2: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中“六、联动运用市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请问哪些情况叫“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问题3:我公司为2023年成立,能否只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彭水县泰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13




[50024320241106001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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