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金额
2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DY]2024001
二、项目名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 2,150,000.00元 | 2,1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邮政服务 | 司法集约送达 |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 | 1、服务内容: 1.1主要包括诉前调解材料送达及诉中送达、执行送达任务办理,即送达任务的接收与分派、受送达人信息协查、线上送达转线下送达办理、送达情况跟踪反馈、送达异常问题处理,以及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事务。 1.2送达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模式: (1)线上送达:电话送达与电子送达,电话送达是指电话联系受送达人,引导其接受到院领取或以电子送达方式领取法律文书,将沟通过程进行电话录音作为固定证据; (2)线下送达:文书到院领取对接、邮寄送达、上门(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其中邮寄送达还应能够实现目的地集中打印,即按受送达人所处区域将电子文书传输至收件地址所在地的集约送达中心(邮政或法院场所并存),由所在地集约送达中心完成文书集中打印、封装、详情单匹配等工作,按最近的频次进入司法专邮作业组织。 2、服务要求: 2.1人员配置:供应商派驻法院送达人员不得少于6人,此后确因工作量增加再适当调整,人员配置标准应以保障满足送达任务时效为依据;供应商所配置的送达人员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同时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送达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敬业爱岗、身体健康、仪容仪表端庄、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2文书打印:由供应商在送达分中心驻点人员负责送达文书打印工作(包括异地集中打印),打印工作由供应商负责配置能够打印A4及A3格式彩色或红黑双色的打印机及装订设备,打印所需耗材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2.3电话送达:电话送达全过程应录音留存,录音音频文件应当固定送达过程,体现拨打人、接听人身份、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 称及内容,并予以存档。相关通话应遵循采购人有关电话送达通话规范要求。 2.4邮寄送达:按照《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规定办理。 2.5线上送达时效:需在接收送达任务之日起(不含当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短信、邮箱、微信等方式完成电子文书送达以及电话通知当事人来院领取诉讼材料。 2.6线下送达时效:5-7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区域为乡镇村及以下区域的延长3-5个工作日),包括直接送达(含跨域现场领取)、外勤上门送达、邮寄送达办理、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办理。 2.7送达服务质效指标:电子送达成功率(按单次送达工单次数计算)不低于30%。(以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有关电子送达指标要求为准) 2.8送达信息反馈:送达信息录入工作由供应商按照法院工作流程录入,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如送达系统无法与法院案件系统兼容,则由供应商负责相应节点、送达信息录入。 | 一年 | 项 |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 | 2,1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余晓璐 |
评审专家: | 郑祝堂 、 阮海波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4)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2.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已支付服务金额累计已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服务期提前终止)。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进场提供服务并完成项目交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2-530674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79326、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陈彬、杜亚娟
电话:0592-2279326、223302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