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3-758427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艳玲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58427
(三)预算金额:1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5月26日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下内容:1.对管理中心日常业务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最新法律政策信息。2.审查、修改管理中心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书、合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书,提供审查意见。3.指导起草、审查、制定管理制度、法律公告等法律文件。4.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法律培训。5.对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6.参与处理非诉讼的民行商事争议和非仲裁的民行商事争议。7.应管理中心委托或授权,参与或代理诉讼、调节、仲裁、谈判等法律事务活动。8.应管理中心委托或授权,协助或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9.每年至少为管理中心提供一次法律培训。服务期为2年。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下内容:1.对管理中心日常业务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最新法律政策信息。2.审查、修改管理中心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书、合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书,提供审查意见。3.指导起草、审查、制定管理制度、法律公告等法律文件。4.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法律培训。5.对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6.参与处理非诉讼的民行商事争议和非仲裁的民行商事争议。7.应管理中心委托或授权,参与或代理诉讼、调节、仲裁、谈判等法律事务活动。8.应管理中心委托或授权,协助或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9.每年至少为管理中心提供一次法律培训。服务期为2年。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艳玲 020-87850013
采购单位: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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