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起航泉招[2024]017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志锋138597035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苇玲13600777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泉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的编号 起航泉招[2024]017号  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直接下达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泉州市小型低值可回收物初步分选中转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南北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约220 米泉州市北峰生活垃圾转运站内

2.3.工程建设规模: 低值可回收物分拣量 10 吨/天。

2.4.投资总额: 建设项目总投资 90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2.5.2.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工程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环境(或环卫)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9    24   08  30  00 秒至 2024  9  29  18  00  00 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10 18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7.5.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7.6.根据省住建厅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5.79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服务费暂定价为 7 万元,工程勘察收费的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含税)=工程设计结算价+工程勘察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等费用及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黄志锋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499号

邮编: 362019

电话: 13859703558  ,传真:   /   

联系人: 黄志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现代华城科技广场1幢10楼 ,邮编: 362000

电话: 13600777058 ,传真:    /    

联系人: 王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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