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县牛岭水库流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与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SC22009
2、项目名称:泾县牛岭水库流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与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5、最高限价:199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9、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且证书业务范围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2、各供应商须在2022年6月30日17时0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至泾县公证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寄件在途时间等相关情况,响应文件损坏或逾期寄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要求另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以上材料需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邮寄,以便公证处做审查用。
3、递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中心路1号泾县司法局1楼泾县公证处。
4、公证处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8056339122(寄件请备注:泾县牛岭水库流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与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开标当日,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授权委托人需保持电话畅通,若由于联系不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开标现场将由泾县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公证。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理由: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牛岭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和建园路交叉口
邮箱:1213762210@qq.com
联系方式:0563-5555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邮箱:1240334779@qq.com
联系方式:15555202106、1385631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先生、郑先生、梅先生
电话:0563-5555519、15555202106、13856313501
十、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泾县财政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财政局大楼
邮箱:903657332@qq.com
联系方式:0563-5123062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022年6月16日
项目概况: 泾县牛岭水库流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与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2年7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4 | 包段划分 | 详见“磋商公告” |
5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60 天 |
6 |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磋商公告” |
7 |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见采购需求。 |
8 | 项目预算: |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如项目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 |
9 | 联合体响应 | 详见“磋商公告” |
10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质疑、答疑、澄清 | 1、投标人质疑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2、接受质疑的方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见招标公告);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3、关于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其他交易项目-答疑变更栏目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所有投标人,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 |
14 | 响应文件提交 | 详见“磋商公告” |
15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2份 |
16 | 逾期送达情形 |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其投标文件不退回) |
17 |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服务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8 | 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的相关附件 | 1.项目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响应的《主要标的信息》;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如有); 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 |
19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2)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磋商文件中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0 |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 本项目磋商代理服务费按17000元包干。由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21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22 | 签章要求 | 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按要求加盖公章。 |
23 | 其他要求 | 1、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供应商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等证明材料均以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原件中标后备查,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材料真实、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由县公证处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公证。 3、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手机须全程保持畅通,若由于联系不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磋商将采用电邮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委托书中填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由代理机构将磋商问题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将电子版打印后作答,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或拍照后回复。代理机构邮箱:1240334779@qq.com 。联系电话:15555202106。 |
24 | 开标程序 |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由公证处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密封情况。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开启响应文件,并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4、通过的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5、磋商通过的进行最后报价,并唱标。 6、宣布评标结果。 |
25 | 备注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
***********项目初审审查表 | ||||
供应商: | ||||
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供应商声明函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磋商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4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 |
5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
7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售后服务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8 | 服务要求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 “★”或“必须”的商务和技术等要求。 | |
9 | 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 超过本项目控制价(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 |
10 | 资信证书 |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的资信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1 | ..... | ...... | ...... | |
12 | 其他 | 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 | ||
审查意见: | ||||
磋商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 |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审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 (10分) | 报价 (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 |
技术部分(48分) | 实施方案 (40分) | 1 试点区域基本概况和环境治理基础的掌握情况 评委根据供应商对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自然生态状况、生态环境的描述是否准确,对EOD项目开展基础的分析是否完整、理解程度是否透彻、资料掌握是否详实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2 试点工作目标与预期产出、试点内容与依托项目的理解程度 评委根据供应商对试点区域EOD试点工作目标与预期产出及EOD试点内容与依托项目的理解程度是否准确、分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3 试点项目实施计划分析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点项目实施计划是否计划全面、进度管控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4 试点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分析 根据供应商对试点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的分析是否充分全面、理解准确程度、符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5 试点产出分析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点产出分析的准确程度、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内容是否详实,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技术部分(48分) | 服务承诺 (8分) | 评委根据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供的管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服务周期、后期服务配合方案是否完善、处理程序是否合理,响应时间是否及时,处理方法是否得当等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商务部分(42分) | 供应商业绩(12分) | 1、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生态导向开发(EOD)模式实施方案相关项目,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或政府部门下达的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类相关科研课题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或政府部门下达的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部分(42分) | 人员配备 (30分) | 1 项目负责人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得3分;获得过市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得3分;获得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 项目组人员能力 (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配备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2)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每配备1人得3分,获得过市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的每配备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
项 目 名 称 | |
供应商全称 | |
包段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最终响应报价 (人民币元) | 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序号 | 分项报价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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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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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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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
… | ||||||
… | ||||||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品名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 | 偏离说明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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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不允许负偏离 |
1 | 服务期限 | |||
2 | 付款 | |||
3 | 履约保证金 | |||
4 | 投标有效期 | |||
5 | 相关服务 | |||
…… | ||||
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 ||||
序号 | 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及 证明资料名称 | 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 (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文件第十章-供应商声明函,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 |
一 | 审查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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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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