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监测巡护设备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湖北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91072107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监测巡护设备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监测巡护设备项目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6.4(万元)
4、最高限价:26.4(万元)
5、采购需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与项目建设逐步完善,湿地公园内栖息的鸟类数量逐渐增多,周边居民以及各地来访人员数量也呈上升趋势,这使得巡护人员的压力同步增大,湿地公园内虽已配有较为完备的视频监控系统,但野外巡护监测设备存在老旧或者配置数量不够的问题。拟采购微单相机拍摄装备 2 套、云台加三脚架 2 套、专业观鸟单筒望远镜 2 个、专业观鸟双筒望远镜 2 个、环境检测传感设备 2 套、巡护服装 10 套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17:30止
2、地点: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详询18872534970)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送交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6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枝江市-民主大道29-4号(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枝江市-民主大道29-4号(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的,将提交磋商小组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3、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枝江金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枝江市珠海路
联系方式:07174513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雄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东辰壹号御景A1
联系方式:1910721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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