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岸东方1号路沿线交通信号灯工程EPC总承包<span style="color:red">(重发公告)<span>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岸东方1号路沿线交通信号灯工程EPC总承包(重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海岸东方1号路沿线交通信号灯工程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海岸东方1号路沿线交通信号灯工程的立项便函(大金普发改投资发【2022】225号),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计划联系单(基础设施【2022】227号市22-9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岸东方1号路沿线交通信号灯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在金渤海岸东方1号路与13-2号路、13-1号路、金海国际小区的三个路口、滨海路与后石街、前程高中的两个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和违停抓拍系统;滨海路与世茂大道、薰衣草路、丁香路的三个路口设置电子警察和违停抓拍系统;包括平台服务器、护栏板、标线、标志牌等交通附属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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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5月10日 开工至 2023年07月29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和机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EPC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总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2)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开标前三个月(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开标前三个月(2023年1月、2月、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3)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4)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刷身份证验证通过。(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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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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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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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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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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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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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4月04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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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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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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