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建设(一期)PPP项目投资第三方复核服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连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建设(一期)PPP项目投资第三方复核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3-15 至 2023-03-22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连芳

   (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建设(一期)PPP项目投资第三方复核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汽车城智慧路网及配套公共服务建设(一期)PPP项目投资第三方复核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中第三条中的备注内容更改如下,其余内容均不变。
注:
1.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体现供应商注册单位名称)、开标前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可网查城市及地区提供可网查的社保缴纳证明,城市及地区未开通网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有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盖章的缴纳凭证)。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2.同一个人员只能按其中一项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0日 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联系方式: 024-84313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 024-23241055 23601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连芳
电  话: 024-2392122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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