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第TJ01标段公务车租赁采购询价公告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第TJ01标段公务车租赁采购询价函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第TJ01标段公务车租赁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金华段)TJ01标段,路线全长33.499km,包括K115+595-K149+146段的路基、桥涵、隧道、互通工程及路面工程。沿线设有互通及枢纽7处,分别是:蔡宅互通、怀鲁枢纽、怀鲁互通、六石互通、东阳互通、湖田枢纽;服务区1处:东阳服务区;桥梁105座,涵洞180道,隧道1797m/2座(单侧新建四车道)。主要施工内容:路基、路面、桥梁下部、梁板预制及桥面系、隧道(含旧隧道加固)、交安、绿化、前期机电设施迁改、声屏障等工程的施工(不含六石互通)。合同造价23.02亿元。
(二)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三)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期间单价不做调整。
(四)供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巍山镇巍一工业区G527边东阳市银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进门口左边第一栋四楼)
(五)租赁期限:10个月,具体以采购人施工进度而定。
二、标的物内容
车型 | 能源类型 | 车龄 | 裸车发票价 | 驱动方式 | 预计数量(辆) | 上限价(元/月) |
越野车 | 燃油 | ≤3年 | 10-15万元 | 两驱 | 2 | 11500 |
说明:
1.车辆月租金设下限价,下限价为上限价的80%,报价超出上、下限价范围的供应商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2.超过表中规定车龄车辆不得进场租赁,如果在项目租赁履约期间车辆车龄超过规定年限须退场。
3.车辆在租赁期间,跨越车龄规定档次,须调整车辆租赁单价。
4.本次租赁采购的数量仅作为采购报价的基础,不作为成交及结算承诺,具体车型、数量和租期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在合同实施期间保留调整数量的权利,供应商应考虑到这方面的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的内容。
(二)供应商在近3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租赁服务业绩,报名需提供业绩材料(租赁合同或开具的发票);
(三)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以及在我公司有信誉不佳或不良履约记录(信息)的,不接受报名。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单位参加本次采购响应。(若出现两个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名的,则报名时间较早的供应商获得响应资格)。
四、报价须知
(一)月租金报价包含:
1.车辆租金;
2.税费;
3.含一名司机工资、保险福利、伙食费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配备的人员需在项目就餐,费用以所在项目伙食收费标准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项目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自行支付至所在项目或供应商配备的人员应在就餐前自行支付至所在项目(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4.车辆及驾驶员进退场费;
5.车辆年审费用、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交强险、车损险、200万(含)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万元/座的座位险);
6.60万元雇主责任险或司机的50万(含)及以上个人意外保险费;
7.供应商在成交后购买保险,购买车辆和人员保险投保公司限定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北部湾保险、华安保险、中国大地保险。
8.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9.采购人负责机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
10.采购人为司机提供食宿,项目为司机提供住宿床铺,其余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由司机自行负责。
(二)本次采购租赁车辆采用一次性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三)月租金:每辆车辆实际租赁时间足整月的,乙方向甲方按月收取月租金。如车辆实际租赁时间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实际租用天数/30天),车辆不限制时间使用。
五、租赁车辆的要求及租赁服务要求
(一)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二)供应商成交后投入租赁的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必须是供应商公司。必须保证所派出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三)在单台车辆签订合同前,供应商须将其与车辆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给采购人审核,并将扫描件交采购人。驾驶员年龄须在55岁以下,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并熟悉周边城市的道路,掌握一定的接待礼仪知识。
(四)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预计无法正常服务超过3天以上,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同级车型(且期间不另计租金),继续完成保障服务。供应商无任何理由以无此年限或无此类型车为由,拒绝提供租赁服务,否则视违约处理,累计出现3次以上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车辆出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六)如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视情况终止该车租赁合同,并对供应商信用评价进行扣分。
(七)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租赁合同签订前,随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便采购方核查,发现不能满足采购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车辆租赁期间,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通知供应商增加驾驶员,每新增一名驾驶员在原车辆租金基础上增加5500元/月的租金。
(九)供应商安排的驾驶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的工作安排、作息、休假等必须服从采购方管理,否则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驾驶员。
六、发布公告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止。
2.本次采购使用二维码采购,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提供的二维码或链接,进入后用手机号码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进行简易注册、报名。
3.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格式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格式。
4.本次采购将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询价函。有意向参与此次采购且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联系戴女士(联系电话:0771-2569607)获取二维码或链接进行报名。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前。
(二)逾期网上未上传响应文件的,或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网上报价及提交响应文件步骤:
1.供应商使用手机号码登录进入界面,在“采购文件附件及其附件”处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后进行编辑,逐项签字、逐页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
2.登录采购平台点击“马上报价”进行系统报价并在“投标文件(附件上传)”处上传响应文件方可点击“提交投标”完成相关网上报价事宜。(注意:(1)系统报价须与采购文件的报价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按响应文件的为准进行修正系统;(2)“马上报价”后必须要上传响应文件至“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方可提交,提交后不可撤回修改”)
(四)供应商应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盖章签字的扫描件),供应商须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不得涂改,清晰可辨,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项签署名字或签章和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任何位置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开启时间、地址
(一)开启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二)开启地址: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
(三)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四)成交结果公示网址:
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
九、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票制结算,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月15日前双方确认下一期的结算金额,并由供应商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十、评审方式
(一)本次询价采用合理最低价法。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价)最低者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三)若本次采购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平台上响应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四)若推荐报价(不含税)最低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的,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的,或者未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因质量问题等各种因素终止合同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均放弃成交时,由采购人重新采购。
(五)如开启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终止开启,采购人宣布本次采购无效,重新进行采购,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一、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请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十二、注意事项
(一)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采购方项目签订合同,供应商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经归口管理部门核查属实的,采购方可有权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二)本项目为投资项目,如供应商成交后,因采购人投资问题导致租赁服务合同履约终止所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做任何补偿。
(三)履约能力不足,在同一个项目被项目部下达2次以上整改通知书仍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的,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该供应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戴女士0771-2569607
(二)现场考察联系人:莫先生15777103460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第TJ01标段公务车租赁采购询价公告文件75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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