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博罗县水西片区公共人防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惠公易建博罗【2018】0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罗辉
公告正文

根据博罗县水西片区公共人防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博罗【2018072

工程名称:博罗县水西片区公共人防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人:博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投标

下浮率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名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综合

得分

排序

名次

联合体: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13%

合格

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勘察:罗辉,AY143600241;设计:王晖,094401686

87.10

1

联合体: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50%

合格

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勘察:李永红,AY125300264;设计:梁芳慧,S104410660

72.38

2

联合体:广东中晟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15.00%

合格

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勘察:王江,AY144401051;设计:张广亮,173202492

67.33

3

一、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 :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资质;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二)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资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三)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广东中晟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中晟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甲级。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181212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2 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惠州分库的专家库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联合体: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联合体:广东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江门地质工程勘察院;(3)联合体: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4)联合体:广东中晟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5)联合体:广东和谐人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四)初步评审情况: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下一步的详细评审,经审查,联合体:广东和谐人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商务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其余4家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六)废标情况:其中,联合体:广东和谐人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商务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应当否决其投标”处理。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 :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广东中晟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52-673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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