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联交投公司】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94.7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4.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27-849391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联交投公司】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LJTGS-247567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辖各高速公路沿线(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范围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启动联交投公司2024-2025年度防冻防滑融雪剂物资采购项目工作,拟采购一批融雪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采购限价:1947374元(含税),其中:各分项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所报总价和单项报价应分别不高于最高采购限价和各分项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供应商供货的日期为准。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3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前,供应商提前24小时告知采购人。
1.7质量要求:固体环保型融雪剂、液体融雪剂符合GB/T 23851-2017;尿素符合GB/T 2440-2017。
1.8其他: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   08   日至2024年 11 月  11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    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hblh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泾上村105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027-849391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 027-84668396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是所投产品的的制造商,并取得生态环保局关于融雪产品生产的环评批复;
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提供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报告出具时间为近1年内(近1年指2023年1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检测报告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1年内累计供货数量不低于2000吨的融雪剂或相关融雪产品供货业绩。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和发票(或回款单)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1年指2023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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