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a2024-lh004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A2024-LH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谈判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000 元,招标人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屏幕教学一体机(含活动支架)、笔记本电脑、高质量短视频录像机(含录像机 支架、收音设备麦克、室内摄影灯)、教师用中式实木讲桌、教师用中式实木座椅、两座实 木中式课桌、实木中式座椅、书柜改造、顶墙面乳胶漆、改电放线、灯具、开关插座、背景 墙、语言文字氛围和书屋中式氛围营造装饰、展柜背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 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 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0时08分到2024年06月04日00时17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00时15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21层2114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00时15分 开标地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 楼21层2114室)。 七、其他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关于“漯河职业 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 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CA2024-LH004 2、项目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50000 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图书阅览室建设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内 容: 屏幕教学一体机(含活动支架)、笔记本电脑、高质量短视频录像机(含录像机支架、收音 设备麦克、室内摄影灯)、教师用中式实木讲桌、教师用中式实木座椅、两座实木中式课桌、 实木中式座椅、书柜改造、顶墙面乳胶漆、改电放线、灯具、开关插座、背景墙、语言文字 氛围和书屋中式氛围营造装饰、展柜背板等。(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 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 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 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 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及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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