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0B/UX-30运输容器使用许可申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门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3
公告正文
30B/UX-30运输容器使用许可申请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30B/UX-30运输容器使用许可申请采购项目  已由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R自筹 £国拨+自筹】,采购人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国务院562号令要求,编制六氟化铀运输容器30B、UX-30外包装使用批准书申请材料,分两批完成原子能公司产权下满足申请条件的30B容器和UX-30外包装的使用许可申请工作,提供审评对话会或专家委员会活动的技术支持,并协助中国原子能获得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使用许可批复。 
2.1.1梳理资料清单:根据国家相关行政法规的要求,对中国原子能产权下的30B容器和UX-30外包装的使用申请书所需资料条目进行梳理,提供清单;
2.1.2 使用许可申请书编制:整理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30B容器和UX-30外包装资料,对外文的运输容器和外包装取证支持性材料进行翻译、校对和整理,并编制30B容器及UX-30外包装国内使用批准证书申请材料的中文稿;分两批编制30B容器及UX-30外包装使用许可申请书的送审版和报批版;
2.1.3技术答辩:申请30B容器及UX-30外包装使用许可时,在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评审时协助中国原子能进行技术答辩。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北京。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4.1 根据国务院第562号令中,对新容器、旧容器的首次使用申请和延续使用申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2.4.2 按照审批部门审查或评审时的意见修改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的送审版,完成最终报批版,并协助中国原子能取得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批准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无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其他:无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在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将下列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menc@mails.cneic.com.cn :
(1)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详见附件1,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各一份)
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报价等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开价。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响应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人),寄出投标文件后,将快递单号及单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menc@mails.cneic.com.cn,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方式递交。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供应商派出的代表应严格遵守谈判所在地防疫政策要求,谈判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场,可以参与线上谈判,供应商应自行准备递交响应文件可能需要的一切设备和材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非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邮   编:           100032          
联系人:             门超           
电   话:        010-66297064       
电子邮件: menc@mails.cneic.com.cn  
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响应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方式,如应答供应商不足2家,采购人可以与唯一应答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并进行评审。
 
 
 2023年 7 月 5 日
 
附件下载: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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