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顺德高新区绿化提升项目(三期)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顺德高新区绿化提升项目(三期),主要内容包括:绿化部分:1、绿化地铲除杂草 约8969m2;2、砍挖露地花卉 约4245m2;3、平整场地 约8969m2;4、填耕植土 30cm厚 约2691m3;5、玻璃钢花槽540*410*390mm 702套;6、种植花卉约5273m2;7、种植草皮7942m2;8、种植乔木 2株等;排水部分:1、聚乙烯(PE)塑料给水管 DN50(热熔连接) 约555m;2、聚乙烯(PE)塑料给水管 DN40(热熔连接) 约531m;3、PVC塑料排水管 DN75 约464m;4、焊接法兰水表组安装 DN50 2组;5、螺纹闸阀安装 DN50 1个;6、螺纹闸阀安装 DN40 1个;7、自动排气阀 DN50 2个;8、四爪滴箭 702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总工期:3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最长12个月。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40460.3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绿化部分:1、绿化地铲除杂草 约8969m2;2、砍挖露地花卉 约4245m2;3、平整场地约8969m2;4、填耕植土 30cm厚 约2691m3;5、玻璃钢花槽540*410*390mm 702套;6、种植花卉 约5273m2;7、种植草皮7942m2;8、种植乔木 2株等;排水部分:1、聚乙烯(PE)塑料给水管 DN50(热熔连接) 约555m;2、聚乙烯(PE)塑料给水管 DN40(热熔连接) 约531m;3、PVC塑料排水管 DN75 约464m;4、焊接法兰水表组安装 DN50 2组;5、螺纹闸阀安装 DN50 1个;6、螺纹闸阀安装 DN40 1个;7、自动排气阀 DN50 2个;8、四爪滴箭 702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养护、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持有的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如该执照的经营范围无法体现园林绿化类的,则按照该执照提供的经营范围查询方式,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打印件))。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园林绿化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注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要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相关证明资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及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签署页)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经业主确认的完工证明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实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 10 月 8 日至2021年 10 月 13 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翔路6号至一大厦8楼805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银行存款单据原件提交(户名:魏娟,帐号:621669700001020323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祥和路科技支行,备注:绿化提升工程)随即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1年 10 月 19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20 日上午0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层(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1)投标交易员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交易员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4投标文件提交清单:
①资信标文件
②经济标文件
③电子标书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和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shunde.gov.cn/sdqsdgxqgwh/zwgk/tzgg/index.html)、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xidagc.com/Default.aspx)上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和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ttp://www.shunde.gov.cn/sdqsdgxqgwh/zwgk/tzgg/index.html)、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xidagc.com/Default.aspx)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温馨提示:为全力配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收开标会议现场防疫工作安排。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如实填报的人员进场健康声明(由招标代理现场派发),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其他10.1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机械装备产业园1号楼8层
邮 编: 528325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翔路6号至一大厦8楼805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阮小姐
电 话:0757-22228767
招标监督机构: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0757-26362802
异议受理及监督邮箱:shunshengjianshen@shunde.gov.cn
佛山市顺德区盛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30 日
附件:招标公告—顺德高新区绿化提升项目(三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