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联合体各方在各自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4.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内容和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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