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电子显示屏网络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电子显示屏网络询价函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拟组织施工所需电子显示屏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方式为:铁建云链询价。

使用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一、工程概况

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港规划一突堤南岸,紧邻规划通用泊位作业区。项目的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个(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建设),可兼顾同时靠泊2艘2万吨级集装箱船,岸线长度420米,设计年运量30万标准箱。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水工建筑物、接岸结构改造、航道辅助设施、堆场道路(地基处理)、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供电土建等工程;另外负责装卸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

二、采购人信息

询价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东营港港城路海欣港务三楼中铁十四局

采购联系人:王兆文 电话:17699133296

技术联系人:李雨浓 电话:18330918465

电子邮件:17699133296@163.com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后附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子显示屏

13.76m*3.52m

1

包边单侧5cm

备注:1、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至少需要包含但不限于显示屏部分、音频扩音系统、会议发言系统及配套配电箱、电线等辅材。请附详细清单于报价单后。

 

2)技术要求:

1、电子显示屏像素点间距:≤1.538mm,单元板分辨率:≥21632 Dots,整屏分辨率:≥20476156 Dots,刷新率:≥3840Hz,支持通过配套控制软件调节刷新率设置选项。

2、质量负责期限:乙方所提供的电子显示屏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要求,并对质量终生负责。

4、电子显示屏、音频扩音系统、会议发言系统要求国内一线品牌以上。

电子显示屏:强力巨彩、高科、利亚德或同等级品牌;音频扩音系统、会议发言系统等部分配件需国内一线品牌及以上。

5、使用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上限+55℃,下限-22℃;

2)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超过1000M时可与我公司技术部协商生产);

3)室内风速不超过35m/S

4)相对湿度: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值不大于90%;

5)地震烈度不超过8度;

6)没有火灾、爆炸危险、严重污秽、化学腐蚀及剧烈震动的场合。

6、以上材料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3)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备件均应在设备制造地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应提交给业主所提供货物的产品制造合格证书及单机检验和测试记录,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但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电子显示屏到场后由供应商自行安装,期间出现任何由电子显示屏质量造成的问题,一切责任有卖方承担。该电子显示屏在三年内出现损坏和调整等问题,卖方需24h内到达现场协助买方处理。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交货日期:根据甲方通知

五、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单位成立时间在2020年5月20日前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成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采购表格内数量为暂估数量,甲方实际采购数量少于以上数量,乙方不得以此主张甲方违约,实际数量以现场双方验收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3)乙方开始生产运输前,以甲方签字盖章的供应计划为准。

4)在合同供货期间,执行固定价,双方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动单价,其价格波动风险或收益由双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并确保无误后乙方及时无条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不付款。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长收货时间,并可申请退换货。

2、付款以电汇、银行转账、铁建银信、供应链产品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五个月内付款比例不低于已供总货款的85%,一年内支付剩余总货款的15%(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所有货款均不计利息,若货款逾期支付,均不计利息及损失,货款的支付不免除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20800将报价单及资质在铁建云采上传并同步发送至上方联系邮箱。

九、评审

采用最低价中标,通过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进行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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