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zmgc[gk]2019010
预算金额626.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欣13328239512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江西泉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MGC[GK]2019010福州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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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011 医用X线设备 全数字化乳腺X线机 1 进口 3446000 3446000 GE 型号:Senographe Pristina
1 1-2 A03200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 进口 2817000 2817000 GE 型号:Voluson E10
合计: 6263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佰贰拾陆万叁仟元整元(¥626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中路77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所投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设备质保期为贰年(其中品目号1-1:全数字化乳腺X线机(全数字化平板乳腺X线摄影)整机原厂保修2年(含平板探测器),终身维护;品目号1-2: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整机原厂保修2年(含探头、主机),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发生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作出维修方案决定;中标人应在96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若机件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一个月内无法修复故障,质保期延长3个月。若同一故障发生2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新机或退货(中标人需无条件退还全部货款)。 5.2 质保期结束后,我方有责任对采购人的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人工服务费,并负责所售设备终身软件的免费升级。 5.3维护保养: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满前 1 个月内我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我方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现场免费保养 2 次, 并提供详细检测内容和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 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用户存档。 5.4保修期后费用情况:保修期过后仍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我方将在 48 小时内电话响应,96 小时内到达,更换配件时,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出产地的一般价格,及时提供所需配件,但只收取 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 我方保证所供的中 标设备是在2019年5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最新款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及规范等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招标文件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我方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进口设备为品牌所属国产地生产进口的原装设备,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序列号及产品批号、编码等)。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商检、质检部门的检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系统运行所需的基本要求,如有遗漏,我方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或购买将认为我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设备到货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邀请院外专家与本院专家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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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 中标并签订采购合同后,甲方支付10%货款给乙方。
2 50 设备安装、验收、培训合格,且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该设备的验收文件齐全后,甲方支付50%货款
3 40 3、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乙方支付10%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在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40%货款给乙方。履约保证金待设备质保期满,经甲乙双方确认设备无问题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采购人支付 1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合同法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江西泉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路77号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总部经济产业园D-039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何荣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欣
联系方法:15960066100
联系方法:1332823951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文昌路支行
账号: 账号: 36050163016100000394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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