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425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1)1095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首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
5、暂停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6、恢复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6日
7、评审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法院库存历史卷宗和当前新收卷宗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及著录挂接,共500万页。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服务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2.6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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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直政采招标(2021)1095号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 |
郑州美林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76号3单元21层2101号 |
2200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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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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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
24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凌(组长),袁新华,李建峰,段志安,高跃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4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371-6580842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697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1109128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