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路桥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市政路桥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路桥、公路与桥梁等专业(下同)。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路桥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3)根据闽建筑〔2022〕3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4)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的分包单位家数只能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27 09:0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平台上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99,444,19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3-11-27 09:00: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福清分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50000/0105/202310/31/00359feb8a7750854274890a9f8fdc748d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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