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半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锂电池专用陶瓷件1000万片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成业路389号D幢一楼中侧 | 湖州半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半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湖州市成业路389号D幢一楼中侧,租用湖州经开物产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工业厂房约695平方米,实施年产锂电池专用陶瓷件1000万片项目。项目通过购置热喷涂设备、喷砂设备、机械加工设备等国产设备45台(套),投产后将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税6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投料粉尘:设立单独密闭干压区作业间,作业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同一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热喷涂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与喷砂粉尘通过同一根23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封孔废气:由于封孔工序在常温状态下进行,废气源强很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定期更换,直接作为危废委托处置,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不外排。打磨废水:经自带沉淀过滤装置处理后直接回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 (3)噪声 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白刚玉、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渣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外排;收集的热喷涂粉尘、废滤材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油、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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