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人民政府两河口废弃煤矿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效果监测及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7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8122021000149
预算金额78.6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京颂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磊1528397640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人民政府两河口废弃煤矿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效果监测及评估项目竞争...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人民政府两河口废弃煤矿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效果监测及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9-09 16:40

一、项目编号
510812202100014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人民政府两河口废弃煤矿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效果监测及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谱尼测试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西区)天虹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 786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废弃煤矿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效果监测及评估项目;服务范围:1、监测工作 1.1大气环境监测 为确定施工对场地及周边空气中污染物的含量与污染状况的影响,施工前中后需对场地内和场地外空气介质中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采取以下监测方案: (1)布点方案 根据污染场地范围大小、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气象因素和场地周边情况综合考虑,由于本项目施工时间跨度长,全年该地区风向变化大且在污染场地东面、西面和北面分布有居民区,根据污染区分布和周边环境状况,需在场区北侧、东侧、西侧方位边界外500m内各设置1个空气采样点作为对照点。 本项目在修复治理区域各个分区及周界点共设置16个空气采样点,监测点位设置距地面1.5~2.0m。 (2)采样频率 施工前:空气采样监测1次。 施工过程中:结合处置进度,每季度监测1次。 施工后:完成土壤平整后监测1次。 (3)监测指标及评价标准 对周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PM10、PM2.5 进行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执行。 1.2 声环境监测 在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需定期进行监测。测量时尽量选择无雨、无雪、风力6级以下的气候,且选在场地平坦、无大反射物的场地中进行监测。 (1)监测点的确定 噪声的监测方法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噪声监测围绕施工场地边界线噪声点布设,本项目在治理修复区域内1共选择离敏感区域最近的16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位置设在距离噪声敏感点最近处。 (2)采样方法与频率 采用积分声级计采样,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白天以20min的等效A声级表征该点的昼间噪声值,夜间以8h的平均等效A声级表征该点夜间噪声值。测量时间分为白天和夜间两个时间段。白天测量选在8:00~12:00时或14:00~18:00时,夜间选在22:00~6:00时,监测频率为1次/月直到工程结束。 (3)评价标准 按照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治理过程中噪声排放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 1.3水环境监测 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因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区采用租赁当地居民楼房,因此产生的生活污水将通过化粪池处理,不单独进行污水监测。 1.4土壤及农作物监测 为保证本项目修复效果,应对农用地土壤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时间为每一低积累作物及经济作物生长季开始与结束,根据《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12),农田土壤监测单元为每1hm2设置一个土壤采样点位,农作物需开展1:1协同采样。 服务要求:(1)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办法: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依据《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结合采样监测结果,对治理修复后的区域开展农用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编制《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废弃煤矿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效果监测及评估报告》,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评估报告(包括相关图件)。 (4)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最终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技术审查,完成备案。服务时间:2021年10月-2023年10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凯生、白丽英、侯勇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7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6、对两河口镇2112亩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开展监测及评估服务。二、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的困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清。三、免收投标保证金。四、各供应商应加强自身诚信体系建设,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顺利推进。五、监督管理部门: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8621638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99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
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3981201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京颂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老年公寓1单元4楼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磊;联系电话:15283976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先生
电话: 139812015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