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型机具维修结果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项目名称: 小型机具维修

项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马场199号

项目规模: 计划维修小型机具20台(汽油破碎机、液压顶升器)

项目要求:

      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维修机械设备能力。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服务商。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1)本项目采用人工费+配件费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在维修项目范围内由于乙方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乙方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成交价5%的违约金。如需分包,谈判对象应在响应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分包。

3)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维修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乙方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甲方同意。

2.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3.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乙方在接到委外检修通知单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具体项目地点为甲方指定地区,范围在京津冀地区或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局管范围。

2)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委外检修通知单为准;

3)完成日期: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完成。

4.质量要求:

1)服务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在接到委外检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按期完成小型机具维修,质保期内及时到达现场排除设备故障。

5.安全文明维修要求:

1)维修项目:乙方在维修前必须与甲方的安全管理(或项目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维修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维修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维修措施,确保维修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对维修项目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维修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6.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2)结算前、乙方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查合格。

7.其他要求:

1)乙方接到成交通知后,按承诺内容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成交后乙方违反谈判文件要求和谈判承诺内容,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

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报名日期: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马场199号

联 系 人 : 山超

电      话: 18504180400 010-51850150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须是     /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资料向采购人报名。

该项目的发包方式为   全包          ,采购范围为  对出现故障的小型机具(汽油破碎机、液压顶升器)进行维修           

三、其他

采购文件每套按       /      元发售(无论成交与否,均不退还),图纸押金     /        元。未成交者,退还采购资料后,退还图纸押金,成交单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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