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0556-52561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7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因智慧实验室建设需要,我单位需对现有实验室进行修缮改造,以满足高端仪器工作环境,并建设成样板实验室,特以公开询价方式,委托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证和资质的单位承担此项建设工程。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装饰工程资质,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二)报价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三)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评审方法及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伍万捌仟元人民币。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四、项目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须按照于15日内完成实验室内工程,全部工程20日完成;中标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物品须符合规定的名称、数量、参数等信息要求(详见《智慧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项目清单》)。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但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承诺函。
智慧实验室修缮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数量
1
实验台拆除搬运及安装
相关实验室的试验台拆除搬运至同楼内其他实验室的搭建安装

5.000
2
砖砌体拆除
根据图纸完成相关的砌体拆除
1.砌体材质:页岩砖
2.拆除高度:2.72m
m3
6.530
3
铲除涂料、裱糊面
根据图纸完成相关内墙的拆除、裱糊、涂料
m2
64.460
4
门窗拆除
1.材质:钢化玻璃
m2
21.620
5
平面块料拆除
1.饰面材料种类:600*600地砖
m2
69.760
6
建筑垃圾外运
建筑垃圾的暂存、运输过程湿法作业,保持抑尘措施。

1
7
玻璃隔断
建设落地玻璃幕墙,玻璃品种为钢化玻璃,厚度≥12mm
m2
22.610
8
电子感应门(含人脸识别模块)
感应门与玻璃墙同等材质,采取电子人脸识别模块且能与甲方现有门禁系统联网管理。
平方米
6.380
9
金属装饰条
1.基层类型:木工板
2.线条材料品种、规格、颜色:304不锈钢,厚度≥1mm
m
25.000
10
自流坪楼地面

m2
67.960
11
橡胶板卷材楼地面
橡胶地板为防腐耐酸地胶,环保产品,无异味,厚度≥2mm;地板应紧致、平坦、无鼓包、不脱胶
m2
67.960
12
石膏板墙面找平
1.基层类型:木工板
2.环保材质,厚度不低于9mm
m2
64.640
13
木饰面
环保型厚度不低于9mm。
m2
64.640
14
吊顶拆除后恢复
按照图纸施工,合理布局照明系统、空调系统位置。

1
15
水电改造
两间实验室的水电改造,包括:
1.配电箱迁移,线路改造(新增电线为铜芯≥2.5m2)
2.给排水改造(和所接管网同等质量、管径)

1
16
零星维修
实验室及相关部位的一般修补,比如一楼沉降平台找平、部分实验室内墙粉刷等

1

注:(1)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概况勘察现场,勘察后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详细水电线路图),所有投标单位所制定的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在施工作业时保持抑尘、低噪,杜绝污染溢出施工区,除紧急工程外,强噪声工程必须于假日或晚间实施。
(2)中标人必须在施工期间提供主材样品及样品相关合格资料,所有主材颜色需由我方认定。
(3)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要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监管,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4)投标人对零星维修可自行勘查报价;项目如有不确定项,实行暂定价管理,按合同价10%以内进行控制。
五、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50%合同价款,实验室工程完成后在支付40%合同价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六、投标方式及时限
(一)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二)本次投标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限邮寄或人工投递至: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三)截止时限为2024年12月7日15:00。
(四)相关投标人可自行前来勘查现场。
七、评标定标
(一)2024年12月7日15:10,开标地点为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评标公告中技术参数、要求应全部响应,按照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与第一名签订合同;如第一名放弃或查实有虚假应标等情况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顺延和第二名签订服务合同,并以此类推。
八、其他要求
(一)中标方应按照招标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如发现中标方存在虚假应标等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外,5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采购。
(二)中标方应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和项目质保期的安全、质量负担全部责任,项目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后1年。
(三)中标方提供产品、辅材等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中标方提供的产品、辅材必须提供样品供采购人检查,同意后方可投用。若中标方以次充好,采购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
(四)项目完成后中标方确保所改造实验室室内空气质量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不存在异味污染等问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0556-5256158
安徽省安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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