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详规划动态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控详规划动态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4357
项目名称:控详规划动态维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控详规划动态维护 二、预算金额 共计168万元 三、项目概况 面对沈阳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变革和沈阳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出发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相关工作,能够提升控规调整的现势性,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管理实施提供“精细化”技术支撑。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为加强沈阳市控规编制和满足精细化管理需要,对已完成的控规单元局部调整和地块变更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现势性。按照市政府指示精神对已完成的控规拟发生变化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全年预计约15项。 (2)年度单元控规文本图纸成果更新。便于规划管理,结合工作计划按年度对单元控规成果文件进行更新,包括文本图纸等内容。预计更新20个单元。 (3)村庄规划更新 开展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对村庄规划进行动态维护,核实村庄规划调整具体情形(规划修编、一般调整、技术勘误三类),主要包括调整情形和条件的判断、数据的校核、数据的提取、数据格式转换、数据的空间落位、图件编绘、分区面积统计、成果入库核查等多项工作。全年预计村庄规划动态维护20个。 (4)其他规划管理辅助工作,包括:控规日常规划管理相关的模板制定等其他辅助工作。 2、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投影,中央子带午线123°。 3、主要技术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关于加强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沈自然资函〔2021〕003 号 (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2〕77号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额100% 付款条件: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并按需求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张冬妮、王博
电 话: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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