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573,8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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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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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800.00 元 | 1(件) | 573,8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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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1-20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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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1-20 12: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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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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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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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工期为25日历天,服务期为图纸收到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预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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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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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标准的预算书,且对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预算书递交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由供应商递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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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咨询机构的管理费、税金、利润,以及交通工具费、检测设备、试验配合、安全措施费等所有费用。
2、 各投标人在自主报价时,应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对应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40%×(1-中标下浮比例)计算后确定,计费基数为财评预算金额。
3、 投标人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情况自主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0%,也不得高于100%,否则按废标处理。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漏报少报,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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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1. 成交供应商提交整个项目的预算编制报告后,采购人在30工作日内支付以预算编制报告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收费标准×40%×(1-中选下浮比例)的70%;
2. 整个项目完成最高限价(或区发展改革委评审职能移交后的单位)评审(核查)后,采购人在30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按结算原则计算后的剩余咨询服务费;
3. 如成交供应商出现《造价咨询负面清单》中的违约情况,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全额交纳违约金后支付咨询费用,如成交供应商不交纳的,采购人有权在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咨询服务费不足抵扣的,成交供应商仍应支付;
4. 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采购人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电汇至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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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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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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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标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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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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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93023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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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迈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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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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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71632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