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53.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115-2022-02281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树仁
中标公司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53.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2-433112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2281

本项目于2022-05-11 09:19:23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2-05-17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539,800.00 2022-05-17 14:33:47
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 595,000.00 2022-05-17 14:19:22
广东格新律师事务所 650,000.00 2022-05-17 10:07:23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成交时间:2022-05-17 16:00:00

成交金额:5398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一、服务内容。1.基础法律服务。在南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提供值班服务,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的法律咨询、现场矛盾纠纷化解、代书、公益性律师调解等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2.事务辅助性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提供法律意见;(2)对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投诉处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3)为处置由行政执法引发的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二、律师事务所条件。1.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2.为保障南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日值班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需要律所在南沙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参与竞价时律师事务所至少有15名以上执业律师;3.律师事务所能为本项目成立不少于7名律师和1名专职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满足以下需求: (1)项目负责人:由中标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根据南沙区司法局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组织和协调;(2)基础法律服务:由中标律师事务所指派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5名以上律师组成值班组,每个工作日由中标的律师事务所从值班组5名律师中,指派1名律师在南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前台坐班提供服务;(3)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由中标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律师和1名专职人员组成,在南沙区司法局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 三、项目要求。(一)提供服务人员的要求。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2.没有受过刑事处罚,3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3.项目负责人要求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近3年没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对行政法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特点和难点有深刻的理解。4.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要求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具备矛盾纠纷调解、处置突发群体性纠纷等工作经验及能力,能胜任接待群众和咨询工作,近3年没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5.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要求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或以上,有一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公检法司、公司法务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文书写作能力,近3年没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6.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人员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胜任日常文字处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中文相关专业优先。7.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和专职人员要求居住地在南沙区内,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能够到达现场。 (二)其他要求。1.中标的律师事务所每月25号前应将次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组的值班安排表书面报区司法局审核,律师事务所不得安排5名服务团队律师以外的其他律师值班,值班律师有紧急情况的,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区司法局批准后,方可调整值班组其他律师值班。 2.南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的工作时间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一致;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和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区司法局办公时间一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和服务人员应确保工作时间在岗,每个月第二次起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除法律服务费200元,每旷工半日扣除法律服务费600元,每旷工1日扣除法律服务费1000元。每年累计旷工3次(包含3次)以上的,区司法局除扣除法律服务费外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南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和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区司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调配,代表区司法局为群众提供服务,应注意形象,言谈举止文明,热情服务群众,不得与群众起争执,如被投诉并查证属实的,每次扣法律服务费1000元,投诉3次以上(包含3次)并查证属实的,区司法局除扣除法律服务费外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中标律师事务所应在中标后一周内按本项目的服务需求组建服务团队,确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组律师、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和服务人员,经区司法局同意后,方可到场开展工作,法律服务费用以人员实际到岗提供服务时起算。 5.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应保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组律师、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服务人员的相对固定,并保证其工作时间和工作连贯性。未经区司法局书面同意,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组律师、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服务人员不能按照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必须在十日内进行更换,更换的人员应符合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若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服务人员达不到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或不经区司法局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则中标律师事务所属根本违约,区司法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责任。 6.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服务人员请休假的,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区司法局同意,并安排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人员提供服务。 7.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服务人员应当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8.中标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书面承诺,在任何时候(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遇重大紧急情况,接到区司法局通知后,本项目服务团队必须指派1名律师和1名专职人员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未按时到达现场的,区司法局有权解除合同。 四、服务费用。 1.费用构成。根据《2022年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广州市的日平均工资按700元计算,参照区政府法律顾问采购标准,确定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5万元,包括基础法律服务费52.5万元/年和事务辅助性法律服务费用12.5万元。中标的律师事务所每年代理行政许可引发的诉讼案件10件以内,代理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引发的诉讼案件15件以内的不另外收取费用;每年代理案件数超过上述数量,且代理费用金额不超过合同中标金额的10%的,按照代理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引发的诉讼案件4500元/件,代理行政处罚引发的诉讼案件9000元/件计算案件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合同中标金额10%的,中标律师事务所需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不另外收取费用。 2.工作标准及服务费用扣减。区司法局每半年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不满90分)、合格(60分以上不满80分)、不合格(不满60分)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根据对中标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档次支付服务费用。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按照合同款项的90%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照合同款项的70%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照合同款项的50%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对首次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等次以上的,区司法局有权要求中标律师事务所更换提供事务辅助性专项法律服务的律师和服务人员。 区司法局对于中标律师事务所协办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按如下处理:发生被区司法局认定属于主观失误导致败诉情形的,扣减50%服务费用(含诉讼代理费),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扣减100%服务费用(含诉讼代理费),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539,800.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树仁 020-84986612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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