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308.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8.95万元
招标公司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全智亮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嘉欣153607244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业主为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地方债券及企业融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 DN3oo~DN1600污水管总长37.265km,尾水管11.39km。污水转输泵站2座:其中1#泵站上建按4.0万m3/d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4.0万m3/d设计及购置装;2#泵站土建按5.0万m3/d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 2.0万 m3/d设计及购置安装;拟采用一体化泵站。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近期为5.0万 m3/d,远期15万 m3/d。具体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生化池、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尾水泵房、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机修间等。
工程建设地点:湛江市海东新区。
工程总投资:72740.59万元。
2.2招标范围
检测内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路基检测、路面检测、设备检测,泵站检测,管道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等,具体检测内容以最终招标人出具的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检测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检测合同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归档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服务期结束。招标人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检测服务阶段要求:(1)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检测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检测专项方案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家论证工作,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期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检测方案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书面报告招标人。
(6)由于工程检测清单里面检测数量是按理论计算,实际检测由于检验批次与理论不一定相符,检测数量有可能会增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服务要求:在检测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发出的项目进场通知书后,应在2个日历天内进入现场采样检测,现场采样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检测结果,14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五份)。
检测服务招标控制价:308.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或签章)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将查询记录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屏材料包含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01 月 15 日至2024年 01 月 19 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方式为现场登记,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投标登记:
1)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
5)投标登记者必须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①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上述投标登记者必须提交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登记(注: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注:登记资料一式二份,需制作封面,装订成册。
4.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登记单位不少于3个,送达评标委员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按有关的法律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01 月 13 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 01 月 19 日18:00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3266719645@qq.com。
5.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统一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uike.com)发布。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2 月 05 日9 时 3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5.5开标时间:2024年 02 月 05 日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uike.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方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单位: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东第4幢第三层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全智亮/13531133392
7.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天河区燕岭路 89 号燕侨大厦 1307、1308 房
联系人及电话:陈嘉欣/15360724441
电子邮箱:3266719645@qq.com
招标公告.do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业主为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地方债券及企业融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 DN3oo~DN1600污水管总长37.265km,尾水管11.39km。污水转输泵站2座:其中1#泵站上建按4.0万m3/d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4.0万m3/d设计及购置装;2#泵站土建按5.0万m3/d设计并一次建成,设备按 2.0万 m3/d设计及购置安装;拟采用一体化泵站。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近期为5.0万 m3/d,远期15万 m3/d。具体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生化池、二沉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尾水泵房、污泥脱水车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机修间等。
工程建设地点:湛江市海东新区。
工程总投资:72740.59万元。
2.2招标范围
检测内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路基检测、路面检测、设备检测,泵站检测,管道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等,具体检测内容以最终招标人出具的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检测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检测合同开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归档资料移交完毕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服务期结束。招标人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检测服务阶段要求:(1)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检测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检测专项方案如需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家论证工作,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2)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由中标人负责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中标人提交的检测报告在招标人项目实施期间或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中标人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应按政府有关规定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中标人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和定期监控、统计现场送检的情况、数量、检测费用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检测方案比对,每季度将比对结果书面报告招标人。
(6)由于工程检测清单里面检测数量是按理论计算,实际检测由于检验批次与理论不一定相符,检测数量有可能会增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服务要求:在检测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招标人审核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中标人自接到招标人发出的项目进场通知书后,应在2个日历天内进入现场采样检测,现场采样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检测结果,14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一式五份)。
检测服务招标控制价:308.9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和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或签章)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须提供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④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将查询记录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屏材料包含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 01 月 15 日至2024年 01 月 19 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登记方式为现场登记,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投标登记:
1)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网页截图;
5)投标登记者必须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①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印章代替签名无效)原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上述投标登记者必须提交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登记(注: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注:登记资料一式二份,需制作封面,装订成册。
4.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登记单位不少于3个,送达评标委员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按有关的法律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 01 月 13 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 01 月 19 日18:00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3266719645@qq.com。
5.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统一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uike.com)发布。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2 月 05 日9 时 3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5.5开标时间:2024年 02 月 05 日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6号荣盛中央广场12号楼709房)。
5.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uike.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方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招标单位: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东第4幢第三层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全智亮/13531133392
7.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天河区燕岭路 89 号燕侨大厦 1307、1308 房
联系人及电话:陈嘉欣/15360724441
电子邮箱:3266719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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