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专项整治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8-06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OTXA-2410211171
项目名称: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专项整治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00.00元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专项整治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258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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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装修工程 |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专项整治改造项目_标包1 | 1项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258000.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食堂专项整治改造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 上午 09:30 至 11:30 ,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500.00元
时间:2024-08-06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会议室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另行通知指定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
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获取磋商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完整的开票信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可在线购买,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otxa.com.cn,联系电话029-85395209;
2.1对公转账信息:
收款方: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子二路支行
账 号:129910095710606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
联系方式:029-88214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联系方式:029-8952995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松、孙杰、张强
联系方式:029-89529958-803
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