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新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弱电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公安部分核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新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弱电系统维保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230-24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DC20040)
3、预算编号:15-19-54654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新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弱电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上海新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辖小区门口监控系统维护、非可视对讲维护、可视对讲维护、车辆识别成套系统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计划自2020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575442.00元(国库资金:1575442.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信息页面并盖章的彩色扫描件。(可选项)。(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5)符合使用要求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30 16:00:00至2020-01-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下述规定的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地点: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2)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1-10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1-10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2、磋商地点: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请至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现场参加磋商会议,请各供应商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磋商会议。(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此负责。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根据语音提示按5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