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7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31020008/3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喜彬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三标段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
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31020008/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择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完成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IPO
上市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中介服务(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要求和
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并在有效续存期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满足的资质要求: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提供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2)在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提供信息查询截图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两年(2020年度、2021年度)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排名信息中连续两年排名前20名以内(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为准);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业
务资质未满1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
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年的(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次
(含)以上的。
备注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如存在处罚情况,需提供处罚情况明细表及相关情况(格式
自拟),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提供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5)项目团队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审计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下同):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
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
②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次
(含)以上的;
备注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如存在处罚情况,提供处罚情况明细表及相关情况(格式自
拟),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提供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20个IPO项目(提供业绩
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以上IPO等资本市场业务审
计服务从业经验,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
成功完成1个IPO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提供招股说明书首页、招股说明书中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负责人签字,上市公告书,并加盖公章);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3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代表
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
需携带下列文件:开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及
账号)。(2)(2)银行电汇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汇款,
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将汇款底单、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均为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咨询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咨询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
限公司批准进行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市政
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包划分等
2.1项目背景及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
中国市政华北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隶属于中国建
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科),是覆盖市政全领域的集设计、咨询、规划、
勘察、总承包、系统集成与运维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甲级设计院,公司设有16个本部生产
部门、4个专业研究院、51个分公司,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行业领
军企业。目前,中国建科和中国市政华北院根据国资委对试点企业改革要求,并结合中国市
政华北院战略规划及业务定位,拟通过国企股改、IPO上市等途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资本、
市场、技术和人才等支持,促进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和公司发展的规范性和运营效率,提升企
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助力中国市政华北院实现跨越式发展。此次股改、IPO上市计
划对于中国建科和中国市政华北院意义重大深远,而如何选择到合适的股改、IPO上市的相
关中介服务商,对于上市计划的成功落地至关重要。为此,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有限公司提出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通过选择符合需求的中介机
构,完成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IPO上市等相关工作。
2.2招标范围:选择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及上市服务中介机构,完成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
IPO 上市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中介服务(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要
求和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三标段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招标编号:GXTC-A1-
231020008/3),具体如下:
(1)招标内容:企业改制审计及验资、IPO上市财务相关辅导工作,进行企业管控制度检
查等全部审计相关的服务工作。
(2)上市审计相关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00万元(含一期加期审计费用),加期每期
审计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万,申报期之前的年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万,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所投标包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到完成中国市政华北院股改、IPO上市工作结束。
2.5服务地点:天津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有效续存期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满足的资质要求: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提供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2)在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机构备案(提供信息查询截图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两年(2020年度、2021年度)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排名信息中连续两年排名前20名以内(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为准);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业
务资质未满1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或因承担中央企业审计业务受
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年的(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次
(含)以上的。
备注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如存在处罚情况,需提供处罚情况明细表及相关情况(格式
自拟),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提供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5)项目团队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审计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下同):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
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
②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三次
(含)以上的;
备注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如存在处罚情况,提供处罚情况明细表及相关情况(格式自
拟),如发现存在虚假材料提供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20个IPO项目(提供业
绩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0年以上IPO等资本市场业务
审计服务从业经验,并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
少成功完成1个IPO项目的审计咨询服务(提供招股说明书首页、招股说明书中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负责人签字,上市公告书,并加盖公章);
3.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
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信咨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
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如需开具发票需携带下列文件:开票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和电
话、开户行及账号)。
(2)银行电汇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
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将汇款底单、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标书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3110730022208816225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例:××单位
/×标段标书款。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含电子版),售后不退。电汇需另付邮寄费用50
元。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5)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
1项目编号、标段号
2 项目名称
3 投标单位名称
4 法定代表人
5 联系人
6 座机号、传真、手机号
7 邮箱
8 发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国
信咨询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联系人:丁喜彬
联系方式:022-23545854
邮 箱: gxxy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联系人:李先生、崔先生
联系电话:010-88354431-515、13522917332
邮 箱:gxxyzb@163.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联系人:丁喜彬
电 话:022-23545854
电子邮件: gxxy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联系人: 李先生、崔先生
电 话: 13522917332
电子邮件: gxxy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飞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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