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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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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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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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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2023-08-04 10:5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22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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