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信库房安全防护环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56.2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ty-2023-011
预算金额56.2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招标联系人庞明强0951-281013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佳鹏0951-8679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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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库房安全防护环境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TY-2023-01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通信库房安全防护环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56.25517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库房自流坪楼地面处理、新增矿棉板吊顶、新增电动防火卷帘门、新增蒸压加
气混凝土砌块墙、新增天棚灯,安装安防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信库房安全防护环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信库房安全防护环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
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
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
结果为准)
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
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
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被军队禁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禁止参加。
6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身份证(设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后联系代理公司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
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2号公建楼四楼)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信库房安全防护环境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某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库房自流坪楼地面处理、新增矿棉板吊顶、新增电动防火卷帘门、新增蒸
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新增天棚灯,安装安防监控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某部队内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进宁企业需提供一
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
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被军队禁止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禁止参加。
3.6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
信息等内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1日18:00(北京时间,
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设
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加盖公章后联系代理公司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
区湖畔嘉苑2号公建楼四楼)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0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
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人:庞明强
电话:0951-28101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2号公建楼四楼
联系人:王佳鹏
电话:0951-8679616
电子邮件:nxty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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