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
法定代表人:王直前
电话号码:0737-7223305
供应商(全称):安化广聚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黄沙坪社区新建街57号
法定代表人:张递霆
电话号码:0737-7222626
二○一九年十一月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安财采计〔2019〕195号
(三)项目内容
包括211台益农信息社终端一体机与120台二维码打印机采购与安装。
二、合同金额
(一)合同金额
人民币捌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833500.00元)。
(二)具体标的
益农信息社终端一体机与二维码打印机采购采购与安装(详见表1)。
表1:益农信息社终端一体机与二维码打印机设备表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益农信息社终端一体机 |
带人证比对识别、扫描、扫码综合模块,能够完成实名认证与平台业务办理;功能:提供安全身份认证与数据采集、上报经营数据、办事办证等业务服务;对接益农信息社电子商务板块,提供购销存线上线下管理服务 |
211 |
台 |
2 |
二维码打印机 |
打印方式:热敏,分辨率:大于等于203dpi,打印速度:大于等于127mm/s,内存:大于等于8MB,SDRAM:大于等于4MB;功能:用于生产经营信息采集、生成追溯码以及追溯码打印 |
120 |
台 |
(三)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项目完成日期
在2019年 月 日前完成,共计 天。
(二)项目建设地点
安化县内211个村级益农信息社(其中标准站91个、专业站120个)。
(三)履约方式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与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内容,按照《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化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的通知》(安政办发﹝2019﹞32号)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四、付款时间和方式
(一)签订合同时,拨付合同金额80%;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二)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一)条付款进度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支付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余款结算手续。
(三)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付款开户行和账号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指定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成交通知书。
(三)响应文件。
(四)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五)专用合同条款。
(六)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七)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八)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7-7222626
开户银行:湖南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7051250031830714012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