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联通供应链江西省分公司专业市场产品运营规则(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03-10-04D-2023-D-C13708
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产品运营规则
版本号:V1.0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1. 总 则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链运营相关管理制度,在遵循《中国联通供应链产品运营通用规则》(三级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专业市场产品特点和运营需要,制定《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产品运营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供应链运营过程中,产品采购行为接受产品运营通用规则和本规则双重约束。
本规则实施版本管理,将根据产品运营通用规则及产品运营情况,进行符合性核查、迭代优化。
2. 产品范围与商品管理
2.1 运营权限
2.1.1 运营层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统称“江西宜春”)】
2.1.2运营板块:【专业市场】
2.1.3 运营单位:【宜春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
2.1.4 产品经理:【见协议执行人】
2.2 产品内容
2.2.1 产品名称:【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2.2 品类目录:【详见协议物料清单】
2.3 商品内容
2.3.1 商品命名规则:【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3.2 商品属性:【详见协议物料信息;商品属性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名称+类型+型号)、性能、属性、描述、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即物料编码)、SKU 码、库存量、商品目录价、外观图片等信息,由供应商负责维护。】
2.4 商品上架:供应商负责维护。供应商商品首次进驻智慧供应链平台的,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陆供应商外网接入平台新增商品并申请上架,经审核后上架至平台商品池。
2.5商品协议池上架:供应商从平台商品池中选择商品,申请上架至对应的协议池,经产品经理审核通过后在协议池正式上架。审核重点为商品与商品目录符合度、商品与物料编码符合度等。
2.6商品保修期: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执行。原则上在保修期内,对于重大故障或关键指标不合格的商品,供应商应给予免费更换或造成联通方损失的同等价格补偿。
2.7 商品下架
2.7.1下架类型
(1)强制下架(暂停下单):对协议池内商品暂时关闭下单功能;
(2)协议池下架(终止协议):协议终止;
2.7.2下架方式
(1)申请下架:供应商由于生产限制、更新换代等原因可以申请产品协议下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协议所属的相关单位及产品经理审核同意后下架。
(2)强制下架:根据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及供应商后评价结果,对专业市场的商品实施强制下架管理。
3. 产品寻源
3.1寻源方式:
【公开比选、资格后审方式】
3.2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3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3.4 资格评审
(1)评审规则:
【资格后审】
(2)评审小组组成:
【详见比选文件】
4. 产品交易
4.1 交易工具
【公开比选】
应根据各采购方式实施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场景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4.2 交易工具的通用条件
4.2.1适用层级
【地市分公司】
4.2.2适用范围
【成本费用类采购】
4.2.3 采购模式:
【集中采购】
4.2.4采购实施单位:
【江西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
4.2.5 采购框架协议管控
4.2.5.1协议签订与执行方式:
【统谈统签统付】
4.2.5.2 管控方式:
【总金额管控】
4.3 公开比选采购内容与流程
江西省分公司组织实施了小额信用运营服务项目集中采购,确定了中选供应商及份额、中选商品及价格,通过合同系统以“产品采购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与中选供应商签署了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明确协议执行上限金额及有效期限等,具体详见附录1。
框架协议执行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协议金额100%时止。
5. 产品执行
5.1 订单下达
【按照“谁使用,谁下单”原则,由具体单位及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下单。下单最小订单颗粒度和最小下单单位以各协议为准。】
5.2 供应商发货
【供应商通过江西联通供应链平台外网约定接收采购订单,组织生产并发货。】
5.3 服务交付
【服务交付:对应服务类的非实物的产品交付,需供应商在合作方门户做发货处理、下单人做收货处理。】
5.4 服务验收
服务验收:供应商完成服务交付后,由采购人(接收人) 直接在供应链平台进行服务交付确认,需要进一步验收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并可按照事前约定的规则根据验收情况调整结算金额。
5.5 订单评价
【在完成到货确认后,采购需求人/使用人对订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进行“评价等级”的选定,对存在问题的订单需简要说明情况,便于商品上下架管理及供应商考核。】
5.6 结算支付
5.6.1结算主体:
【宜春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
【发起单位: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可通过ERP结算系统或报账系统等约定的结算方式,由对应的联通供应链平台结算专员发起结算,或者由需求单位发起结算。】
5.6.2 结算周期:
【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条款和周期结算】
5.6.3 付款比例:
【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条款和比例执行】
5.6.4 付款审批要求:
【参照省公司一点结算流程设置相应审批流程执行。】
5.6.5 其它:
【结算流程:(1)发起结算: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由供应商发起结算申请。(2)校验发票:供应商根据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结算平台录入发票信息,进行系统校验,并寄送纸质发票至联通供应链平台结算专员处。如供应商开具电子发票,应将电子发票有效电子文档上传到结算平台进行校验。(3)核查资料:根据协议约定和结算专员的要求寄送纸质付款材料进行核查。(4)资金支付:待发票认证和付款资料核查完成,结算专员创建付款单,确认无误后,结算专员依据实际情况发起付款流程,进行付款单处理,财务部审批后进行资金支付。】
6. 产品评价与考核
6.1评价与考核周期:
【按照《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v1.0)》执行】
6.2 评价与考核及考核结果应用规则:详见附录2、附录3
6.3 其它:无。
7. 产品运营分析与风险防控
7.1 产品数据分析模型
【依托大数据等技术,产品经理对其负责产品建立及优化产品数据分析模型,对产品寻源、交易及执行等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产品运营情况通报、价格标杆发布、产品评价与考核、风险防控等提供依据。】
7.2 风险防控要求
【(1)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定期对产品运营情况进行巡检,加强风险防控力度,对寻源、交易与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预警事项进行分析总结;对涉嫌违规事项,组织相关单位按照 “销号制” 要求逐项清查处理.
(2)采购实施部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与产品运营规则,做好具体产品运营的风险防控和审核把关;市场经营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专业线采购真实性与物资使用有效性进行稽核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参与产品运营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工作人员内外部交往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投诉处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受到问责、追责处理。】
8. 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录:1. 专业市场框架协议及物料信息表
2. 供应商产品评价与考核模板
3. 供应商正负面行为清单奖惩规则
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产品运营规则
版本号:V1.0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1. 总 则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链运营相关管理制度,在遵循《中国联通供应链产品运营通用规则》(三级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专业市场产品特点和运营需要,制定《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产品运营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供应链运营过程中,产品采购行为接受产品运营通用规则和本规则双重约束。
本规则实施版本管理,将根据产品运营通用规则及产品运营情况,进行符合性核查、迭代优化。
2. 产品范围与商品管理
2.1 运营权限
2.1.1 运营层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统称“江西宜春”)】
2.1.2运营板块:【专业市场】
2.1.3 运营单位:【宜春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
2.1.4 产品经理:【见协议执行人】
2.2 产品内容
2.2.1 产品名称:【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2.2 品类目录:【详见协议物料清单】
2.3 商品内容
2.3.1 商品命名规则:【2023年-2025年宜春联通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2.3.2 商品属性:【详见协议物料信息;商品属性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名称+类型+型号)、性能、属性、描述、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即物料编码)、SKU 码、库存量、商品目录价、外观图片等信息,由供应商负责维护。】
2.4 商品上架:供应商负责维护。供应商商品首次进驻智慧供应链平台的,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陆供应商外网接入平台新增商品并申请上架,经审核后上架至平台商品池。
2.5商品协议池上架:供应商从平台商品池中选择商品,申请上架至对应的协议池,经产品经理审核通过后在协议池正式上架。审核重点为商品与商品目录符合度、商品与物料编码符合度等。
2.6商品保修期: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执行。原则上在保修期内,对于重大故障或关键指标不合格的商品,供应商应给予免费更换或造成联通方损失的同等价格补偿。
2.7 商品下架
2.7.1下架类型
(1)强制下架(暂停下单):对协议池内商品暂时关闭下单功能;
(2)协议池下架(终止协议):协议终止;
2.7.2下架方式
(1)申请下架:供应商由于生产限制、更新换代等原因可以申请产品协议下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协议所属的相关单位及产品经理审核同意后下架。
(2)强制下架:根据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及供应商后评价结果,对专业市场的商品实施强制下架管理。
3. 产品寻源
3.1寻源方式:
【公开比选、资格后审方式】
3.2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3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3.4 资格评审
(1)评审规则:
【资格后审】
(2)评审小组组成:
【详见比选文件】
4. 产品交易
4.1 交易工具
【公开比选】
应根据各采购方式实施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场景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4.2 交易工具的通用条件
4.2.1适用层级
【地市分公司】
4.2.2适用范围
【成本费用类采购】
4.2.3 采购模式:
【集中采购】
4.2.4采购实施单位:
【江西省分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
4.2.5 采购框架协议管控
4.2.5.1协议签订与执行方式:
【统谈统签统付】
4.2.5.2 管控方式:
【总金额管控】
4.3 公开比选采购内容与流程
江西省分公司组织实施了小额信用运营服务项目集中采购,确定了中选供应商及份额、中选商品及价格,通过合同系统以“产品采购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与中选供应商签署了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明确协议执行上限金额及有效期限等,具体详见附录1。
框架协议执行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协议金额100%时止。
5. 产品执行
5.1 订单下达
【按照“谁使用,谁下单”原则,由具体单位及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下单。下单最小订单颗粒度和最小下单单位以各协议为准。】
5.2 供应商发货
【供应商通过江西联通供应链平台外网约定接收采购订单,组织生产并发货。】
5.3 服务交付
【服务交付:对应服务类的非实物的产品交付,需供应商在合作方门户做发货处理、下单人做收货处理。】
5.4 服务验收
服务验收:供应商完成服务交付后,由采购人(接收人) 直接在供应链平台进行服务交付确认,需要进一步验收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并可按照事前约定的规则根据验收情况调整结算金额。
5.5 订单评价
【在完成到货确认后,采购需求人/使用人对订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进行“评价等级”的选定,对存在问题的订单需简要说明情况,便于商品上下架管理及供应商考核。】
5.6 结算支付
5.6.1结算主体:
【宜春联通物资采购与管理部】
【发起单位: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可通过ERP结算系统或报账系统等约定的结算方式,由对应的联通供应链平台结算专员发起结算,或者由需求单位发起结算。】
5.6.2 结算周期:
【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条款和周期结算】
5.6.3 付款比例:
【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条款和比例执行】
5.6.4 付款审批要求:
【参照省公司一点结算流程设置相应审批流程执行。】
5.6.5 其它:
【结算流程:(1)发起结算: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由供应商发起结算申请。(2)校验发票:供应商根据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结算平台录入发票信息,进行系统校验,并寄送纸质发票至联通供应链平台结算专员处。如供应商开具电子发票,应将电子发票有效电子文档上传到结算平台进行校验。(3)核查资料:根据协议约定和结算专员的要求寄送纸质付款材料进行核查。(4)资金支付:待发票认证和付款资料核查完成,结算专员创建付款单,确认无误后,结算专员依据实际情况发起付款流程,进行付款单处理,财务部审批后进行资金支付。】
6. 产品评价与考核
6.1评价与考核周期:
【按照《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v1.0)》执行】
6.2 评价与考核及考核结果应用规则:详见附录2、附录3
6.3 其它:无。
7. 产品运营分析与风险防控
7.1 产品数据分析模型
【依托大数据等技术,产品经理对其负责产品建立及优化产品数据分析模型,对产品寻源、交易及执行等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产品运营情况通报、价格标杆发布、产品评价与考核、风险防控等提供依据。】
7.2 风险防控要求
【(1)物资采购与管理部门定期对产品运营情况进行巡检,加强风险防控力度,对寻源、交易与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预警事项进行分析总结;对涉嫌违规事项,组织相关单位按照 “销号制” 要求逐项清查处理.
(2)采购实施部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与产品运营规则,做好具体产品运营的风险防控和审核把关;市场经营专业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专业线采购真实性与物资使用有效性进行稽核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参与产品运营的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联通工作人员内外部交往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投诉处理,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受到问责、追责处理。】
8. 附则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物资采购与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录:1. 专业市场框架协议及物料信息表
2. 供应商产品评价与考核模板
3. 供应商正负面行为清单奖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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