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科研仪器设备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快递服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正版软件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工程地质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讯线路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图纸会审座标控制点施工噪音管理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施工组织设计团队意外保险消防器材收集照片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治安防范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意识办公室宿舍料具间施工现场更衣室防火安全措施现金贵重物品料机具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布置消防安全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工具灭火器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分包承担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日工表
金额
8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xd竞2022-003号
预算金额149.26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幼儿园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萍0519-82798174
中标公司江苏统帅涂料集团有限公司88.6万元
中标联系人潘俊
公告正文
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XD竞2022-003号
二、项目名称: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统帅涂料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三丰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88.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修缮工程等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潘俊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
注册编码:苏232131302142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琪、吴淑琴、蒋伟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项目,费率为6.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幼儿园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二路33号
联系方式:0519-82313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19-8279817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19-82798174
十、 附件
1.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采购文件.doc 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项目编号/包号:JSXD竞2022-002号项目名称: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试行)(2022年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幼儿园
1.项目编号:JSXD竞2022-002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8第四章采购需求26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修缮工程等。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492616.99元,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或投标总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4.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项目名称: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gnzhou.gov.cn/)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三、获取采购文件(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公告期限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响应人应携带规定的材料于竞争性开始前到竞争性地点,进行开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投标人于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或微信方式支付该项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3.方式:在线下载,详见本公告附件。
3.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的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_____________。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9-82313237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二路33号名称:常州市金坛华城实验幼儿园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519-82798174项目联系人:李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9-82798174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9.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任一项目综合单价为0、负数、超过控制单价或缺项者均作废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首轮报价不唱标),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10.1 | 保证金 | 免收 |
10.2 | 履约保证金 | 是,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凭借缴纳凭证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施工合同;合同期期满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材料将在扣除应由其承担的相关费用及补偿、赔偿金后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
11.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60_日历天。 |
22.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 |
23.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23.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9-82798174;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
24.1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项目,费率为6.7‰。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 缴纳时间:由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3.2.1中小企业定义: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1进口产品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6信息安全产品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5正版软件3.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5.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谈判文件3.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3.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谈判邀请
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8.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响应文件构成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9报价8.7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装或线装两种方式之一,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等方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8.6响应文件正本:一套(无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用封套加以密封。副本开标时无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提供两套投标文件(含综合单价分析表)。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3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1.响应有效期10.2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0.1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0.保证金
13.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未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不予参加磋商和评审。13.1响应人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3.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2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响应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2.1谈判文件由响应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
五评审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4.提交响应截止时间
16.5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拆封响应文件。16.4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评审结果宣布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采购代理机构16.3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响应文件密封性核查结果。16.2谈判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响应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是否按本须知编制。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谈判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开启
18.1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8.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17.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7.谈判小组16.6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19.1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19.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
22.签订合同2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情形除外。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终止
23.询问与质疑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2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3.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质疑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询问
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4.代理费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
资格审查要求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1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谈判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人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连续3个月】(开标后评委可要求投标人现场通过外网查验,无法查验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连续3个月】(开标后评委可要求投标人现场通过外网查验,无法查验的作无效标处理)。 | (1)∽(6)材料为投标供应商资格后审审查材料(所有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否则视作无效投标。上述资料必须另行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需与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密封在同一档案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
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 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 (如有) | 谈判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7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此表由代理机构提供)。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会将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2.1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最终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终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1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如涉及):______________。3.3.10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___。3.3.9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3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2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谈判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6.报告违法行为5.2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5.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5.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4.7其他:_________________。4.6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甲方: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四章采购需求6.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三、合同工期:50日历天。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范围内全部。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
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质量等级:合格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
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六、组成合同的文件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二次报价,中标综合单价为投标报价(第一次)基础上二次报价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下浮率=【1-(合同价-暂列金)/(投标报价(第一次)-暂列金)】*100%。人民币(大写)(¥元)。(1)暂列金额:
7.施工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采购标底价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9.工程编制说明8.采购标底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合同生效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不违返有关规定的)、中标通知书、采购标底价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编制说明、有关本工程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变更及工程例会记录等。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三部专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布的有关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评定统一标准。2.3适用标准、规范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现行有关建设管理法规条例。2.2适用法律和法规2.l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使用国外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用于其它工程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提供施工图纸贰套。3.图纸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图纸变更2、延长工期3、工程款支付甲方委托的职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4.工程师
6.甲方工作姓名:;职务:项目经理5.项目经理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职权:1、负责协调各乙方单位、监督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2、负责监督抽检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姓名:职务:现场负责人
(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相关资料办理完毕,提供给乙方。(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全部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全部到位(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6.l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乙方工作6.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2022年月日(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向乙方提供正确的书面交底材料。
(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金坛区住建局、环保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服从交通、城管部门的管理,由采购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责任方负担。(4)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五天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7.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进度计划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平时做到工完场地清,如未及时清理垃圾,将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元/次。如遇重大事项须整体及时清理的,未能按甲方指定时间内清除、运送自行产生的垃圾,将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0元/次。(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履行保护责任,如施工中被破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与验收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影响工期顺延的工程量变更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9.工期延误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乙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报告后七天内。8.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定后5天内提供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五、安全施工:按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由乙方负责。11.1试车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11.工程试车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投标人的投标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条件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综合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4、政策性调整(税率调整除外)3.工程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波动。2.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
1.2.2调整方法:5.发包人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4.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3.暂估价材料、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1)有计价定额可套用的项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营改增后的相关规定等计价规则中的标准;措施费用按采购标底中的取值;材料价格为工程实施期间的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除税工程信息指导价格(无信息价的以发、承包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确认的除税价格,且不让利);人工按施工期间的人工工资指导价,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采购人确认。c.招标控制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b.投标书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结算;a.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2)结算原则为:工程量应由乙方按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后向甲方提出,经审计后按审定数量结算;
1.2.3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的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所涉及费用根据上述相关条款在竣工结算时由审计确认。(3)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由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乙方(项目经理)、现场监理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和签证时间,如有必要,还需附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2)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或变更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范围的均必须由各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事先书面签字后报教育局(建装中心、规财科、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否则一概不予结算。(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经签证确认的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认。3)其它工程价款调整方法:(2)无计价定额可套用的项目:由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监理、及乙方共同询价、协商,报校长审批确定,确定后的价格不让利。
1.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本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的办法,乙方在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结算及竣工资料。14.工程量确认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13.工程预付款1.2.4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或者隐蔽签证单上必须有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现场监理、乙方(项目经理)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和签证的时间。
注:(4)上述款项均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3)2024年1月前付清余款(保修金除外)。(2)2023年6月前付至审定价款的90%;(1)在合同工期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3年1月前付至合同价款的60%(扣除暂列金及未施工工程量);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6.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无七、材料设备供应4)实际工程量数据超过采购数量百分之十必须报校长、建装中心、规财科、局领导签字确认。3)工程变更、签证及增量部分涉及的价款在审计前暂不支付,结算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投标人必须将竣工资料及其他相关施工资料提交完成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上述每次付款须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16.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甲方承担责任如下:
变更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范围的,必须由各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事先书面签字后报教育局(建装中心、规财科、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才能更改,否则一概不予结算。工程变更17.l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指定品牌、型号的必须按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如采购非编制说明中明确的材料品牌、型号外的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报验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否则一律不得使用。17.乙方采购材料设备16.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20.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18.l供应商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申报该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竣工图贰份以及所有相关资料。18.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0.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甲方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0.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由市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1.l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21.争议双方约定的采购人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采购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每天1000元处罚,因质量不合格所发生的返工损失及延误工期赔偿金均由乙方承担。
22.1本工程甲方不同意乙方分包。22.工程分包十一、其他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种解决方式: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用“√”形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甲方投保内容:/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24.保险23.l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发生战争、暴乱、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台风的情况之一。23.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5.担保(2)乙方投保内容:团队意外保险
(3)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自行完成档案资料的制作,并及时整理、送达竣工资料。(2)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1)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27.补充条款2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26.合同份数
(9)所有涉及工程过程质量(材料)验收、结算签证等相关手续、资料的报验必须按照学校、监理或者相关规定执行。(8)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的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所涉及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由审计确认。(7)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即:由监理人员现场书面考勤;如有缺勤罚款100元/次,罚款金额从结算款中扣取),缺勤3次及以上,必须更换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组织的现场工地例会、专题例会且做好会议纪要,如未做到,项目经理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员在发现项目经理确实不能胜任该项目工程任务时,保留中途撤换施工单位的权利。当项目经理不能坚守岗位并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时,监理人员可根椐情况要求作出更换处理。(6)乙方须服从甲方公司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人员、甲方、建装中心、监理等部门的管理。(5)关于结算审核费:本工程结算审核的核减费费率控制在8%内(含8%)。如12%≥核减费费率>8%时,审核费用乙方必须承担一半;核减费费率>12%时,该工程所有审计费均由乙方承担。以上不为累进制【按标段(不分专业、学校)计算核减率,咨询费按审计局相关规定执行】。(4)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确保整洁、卫生。
住所:住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3)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决定。(12)所有垃圾清理外运:清理、拆除的垃圾外运及垃圾处理费,由投标单位考虑到报价中,垃圾处理要求按照“常城管(2019)31号”文件执行。(11)施工过程中扬尘、噪音控制等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如被相关部门查处并通报,除按规定处罚以外还需向采购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10)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甲方:工程质量保修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2年;l.土建工程为2年,屋面防水、墙面、厨房、卫生间渗漏为5年;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所有承包范围内项目工程质量缺陷。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l.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5.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3.供热及制冷为3个采暖期及制冷期;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六、其他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保修期期满后不计息退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3%。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爆炸事故起数:0起;火灾事故起数:0起;重伤和死亡事故起数:0起;轻伤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市、区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JGJ59-99检验标准》和市、区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此,公司同各项目部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目标:
中毒和窒息起数:0起;物体打击事故起数:0起;触电事故事故起数:0起;机械伤害事故起数:0起;坍塌事故事故起数:0起;高空坠落事故起数:0起;
力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千方百计保证安全”的新局面。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本工程乙方必须按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应按照甲方、监理要求制定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制度的运行。起重伤害事故起数:0起;车辆伤害事故起数:0起;灼烫事故起数:0起;
依据市政府、市建委文明施工的达标要求,切实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具体工作,真正达到蓝天工程文明施工工地。逐步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规范配电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以及新老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在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统一部署的检查任务的同时,要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自身的安全生产动态检查与整改。认真落实各级负责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工种培训工作。加强下属施工队伍的进场教育和班前教育。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各负责人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有针对性、有记录。
治安、消防承包协议书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责任人:责任单位:各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名称:一、承包工程项目乙方:甲方:
2.甲、乙双方认真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组织,做好本项目治安、防火管理工作,提高自管、自防、自治能力。1.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三、甲、乙双方治安、消防的共同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常州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治安、消防责任,确保施工、经营安全,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附件。二、工程项目期限
2.乙方必须杜绝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的人员为本单位职工,严禁擅自容留外来人员,做到有据可查,并与户口登记人员相一致;如甲方查处乙方人员与户口登记不符,由此造成的后果有乙方负责。1.乙方必须确定一人负责检验证件,收集照片,申报暂住证等工作,按规定做到三天内人来即报(报甲方所在地区派出所及甲方),人走即销,登记在册的人员与实际居住人员相符合。四、治安要求5.甲、乙双方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火岗位责任制,乙方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施工队的消防安全工作。4.甲、乙双方切实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治安、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3.甲、乙双方认真落实办公室、宿舍、料具间、施工现场、更衣室等场所的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措施,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料机具等财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1.甲方负责施工项目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的整体消防安全布置,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制定消防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五、消防要求6.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工人,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倒卖工地上的任何财物。5.凡乙方职工违法犯罪,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造成甲方经济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果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并制定有关使用和管理协议,并按使用和管理协议执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3.乙方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书面记录活动情况,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观念,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7.乙方应建立本单位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制度,并按规定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6.乙方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应与施工生产任务同计划、同检查,同布置,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5.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甲方根据施工部位、环境因素,制定消防措施,负责办理分包单位动火审批手续。3.甲方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指导。对乙方在施工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如乙方在整改期内未能按要求整改完毕,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有权责令乙方全面停工整改。2.甲方负责审查乙方的消防施工方案、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措施等,督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实施。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如乙方在施工期间未按甲方的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施工或经营,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由于无证操作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11.乙方应在自己的施工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布置灭火器。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消防器材前严禁堆物,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9.乙方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每月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召开消防安全教育会议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会议,并有培训记录。8.乙方应定期对本单位施工环境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记录应报总包单位留存备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六、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17.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同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配合事故调查。16.生活区内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生活区、宿舍的消防管理规定,不准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床铺上吸烟。15.易燃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场前须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过总包单位批准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日常管理中要分类存放,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明显的安全标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分包单位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清单须上报至总包单位备案。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及仓库严禁烟火,并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毒、防冻、防爆措施,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识,配备消防器材。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甲方:乙方: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说明:2-1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它(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拟分包情况说明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实质性格式)
序号 | 分包承担 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 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 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 预算金额的 比例(%)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2)如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说明: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1.分包内容: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供应商):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联合协议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谈判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日期: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响应人公章:响应人全称: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8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盖章):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其他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 | ||
投标总价 | 投标工期 | ||
投标质量等级 | 建造师 | ||
现场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安全员 | ||
质量员 | 造价员 | ||
材料员 |
投 标 总 价 | ||||
招 标 人: | ||||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价 (小写): | ||||
(大写): | ||||
投 标 人: | ||||
(单位签字盖章) |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人: | ||||
(签字盖章) | ||||
编 制 人: | ||||
编 制 时 间: | ||||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
合计 |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规费(元) |
1 | |||||
2 | |||||
合计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1.1 | 人工费 | ||
1.2 | 材料费 | ||
1.3 | 施工机具使用费 | ||
1.4 | 企业管理费 | ||
1.5 | 利润 | ||
2 | 措施项目 | ||
2.1 | 单价措施项目 | ||
2.2 | 总价措施项目 | ||
2.2.1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 | ||
3.1 | 其中:暂列金额 | ||
3.2 |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其中:计日工 | ||
3.4 |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
5 | 税金 | ||
6 | 合计 |
工程名称: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1 | |||||||||
2 | |||||||||
合计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安全文明施工 | [2]+[3]+[4] | |||
2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 | |||
3 | 安全文明施工省级标化增加费:一星级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 | |||
4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单价措施项目综合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 | |||
5 | 夜间施工 | ||||
6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
7 | 二次搬运 | ||||
8 | 冬雨季施工 | ||||
9 | 反季节栽植影响措施 | ||||
10 | 地上、地下设施的临时保护措施 | ||||
11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12 | 临时设施 | ||||
13 | 赶工措施 | ||||
14 | 工程按质论价:合格工程 | ||||
15 |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 ||||
16 |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 ||||
17 | 智慧工地费用 | ||||
18 | 合计 | [2]~[17]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材料暂估单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 计 |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 1.1 ]~[ 1.4 ] | |||
1.1 | 社会保险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2 | 住房公积金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3 | 环境保护税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1.4 | 其他规费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综合费用+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合计+[ 1 ]-除税甲供材料费和除税甲供设备费/1.01 | |||
3 | 合计 | [ 1 ]+[ 2 ] |
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谈判供应商(盖章):工程名称:计日工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机械 | ||||
机械小计 | |||||
总 计 |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11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2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2)项目管理方案;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 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 业绩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16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金坛华
城实验幼儿园(单位名称)的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城实验幼儿园校舍外立面出新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江苏统帅涂料集
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5550.44万元,资
产总额为_2640.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二二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
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谷
J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涂
家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
家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江参统帅涂
日期202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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