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润置地郑州地区公司2024-2025年度示范区总包集中采购-住宅总承包工程
住宅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华润置地郑州地区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0515029号
根据项目进度,华润置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招标人: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项目规模:华润置地郑州地区公司2024-2025年度示范区总承包集中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CGFA2024050900117001001
项目名称:华润置地
标段名称:华润置地郑州地区公司2024-2025年度示范区总包集中采购-住宅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含示范区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围挡工程、主体结构及二次粗装修工程、机电工程、防水工程(主材甲供)、屋面工程、保温工程、预留预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以及图纸深化设计、成品保护及保修等工作。
交货期/工期:自定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项
资格审查标准
(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5月-至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签署/已完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不少于3个,须体现合同签署日期或提供合同完工时间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安全要求: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在有效时间内;
(5)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6)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超过7个。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2024年05月20日
(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以下简称“守正平台”)免费下载。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准备→投标报名】处报名标段,报名成功后到【资格预审-资审文件领取】处选择相应标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网站帮助中心下的平台手册。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递交方式:登录供应商账号后,在【招标业务管理→资格预审→上传资审申请文件】处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详见网站帮助中心下的平台手册
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10:30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润置地(郑州)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路200号金博大城商务会所B座2304房间
联系人:方西振
电 话:17680458643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申请人需采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帮助中心→平台手册。若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755-36994788转2。
3.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请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进行注册登记,入库详细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下的平台手册。
4.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录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未在资格预审公告指定媒介/网站/平台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6.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列入华润置地供方黑名单,自名单生效日起规定时间内在华润置地相应品类范围的项目采购中禁止邀请、中标或者成交。如果导致招标人损失的,将保留法律追索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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