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两栋二层坡道仓库一栋单层仓库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结构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空调消防设计动力海绵绿建采用BIM技术搭建各专业BIM模型节能场地围墙大门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及绿化厂区管网走向图厂区照明编制工程概算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各层总平面图景观节点设计平面图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给水排水供配电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基础资料和设计物业管理成品油仓储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运输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物流生产准备车间停车场厂区管线多层厂房辅助站房厂区道路工厂的色系选择的方案说明主色系与局部色彩的搭配方案设备布局人流和物流通行道路系统工艺流程运输条件生产设备起重运输设备车间定置管理总平面设计信息化系统的设计说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道路交通运输流线图停车位总平面布局图办公生活辅助生产公辅设施厂区内部和周边的交通网络环境绿化变更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设备检验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试运转工程竣工验收竖向设计物流线路设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交流试验现场服务运输工具物料图纸及资料国家标准图专业建设工程设计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综合分析论证方案修改模型制作验收通电子文件编制专项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勘察成果资料勘察人勘察初勘地下埋藏物电力电讯电缆管道人防设施洞室详勘勘察现场需要看守安全保卫部标准图地方标准图相关数据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检测对外洽谈国内外技术考察扩建会议纪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308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10日 0时0分~2022年7月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确认工作,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 10时30分 - 2022年7月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10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7月4日 10时15分 - 2022年7月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20-31159982
- 代理联系方式:020-3786075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39053237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1、招标公告-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定).pdf1、招标公告-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定).pdf
- 2、招标文件-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定).doc2、招标文件-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定).doc
- 3、勘察设计合同.doc3、勘察设计合同.doc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基础资料收集完成说明.pdf基础资料收集完成说明.pdf
-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证明.pdf资金证明.pdf
- 1、招标公告-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定).doc1、招标公告-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定).doc
- SL202206080030-202206091400.GZZB
附件: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6月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项目名称)已由
2017-440115-54-03-0015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2.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
2.3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约6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场地等级为二级。建设内容为两栋二
层坡道仓库、一栋单层仓库等(二层仓库单层层高12米,单层仓库层高24米)。
2.4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139号。
2.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15-54-03-001527)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投资总额:人民币337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027万元。
2.8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
动力、IT、海绵、绿建、采用BIM技术搭建各专业BIM模型、节能以及场地围墙、大门、道
路、绿化、厂区管网、厂区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编制工程概算等以
及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最
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9服务期限: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
部工作内容完成止。
-1-
注:具体时间需根据勘察设计情况及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须按合
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11项目代码:2017-440115-54-03-001527
2.12前期服务机构
2.12.1机构名称:/。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2.12.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
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应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
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
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
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确认工作,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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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
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
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
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
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
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
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
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
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
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
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
标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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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
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
载。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
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
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
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
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
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5.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
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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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
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
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7.现场考察
7.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7.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
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
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
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费用
8.1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
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总投资以内。
8.2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8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
米,按实结算。
9.其他事项
9.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9.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9.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
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9.4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详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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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9.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115998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
9.6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
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
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
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9.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
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
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9.8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未
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9.9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
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
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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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11.1.1名称: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455、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31159982
11.2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08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37860752、37860756
11.2.4传真号码:020-37658150
11.2.5电子邮箱:liangyongyu@ebidding.com
11.3交易服务机构
11.3.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3.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3.4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3.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4招标管理机构
11.4.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4.4传真号码:020-849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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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
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
约纠纷。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
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
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
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
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
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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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
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
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需出具)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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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第二卷4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4第一卷3
(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0第三卷59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8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115998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薛工、梁工、刘工 电话:020-37860752、3786075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偏差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修改)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修改后的“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正文。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对应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对应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按招标公告第8条“费用”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本条不适用。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章节的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不适用。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暂不实施关于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的要求。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要求封装。 (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封套上应载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 (项目名称) 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技术文件封套上应载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 (项目名称) 技术文件 (3)保密信封(备用)封套上应载明: ①招标人名称 ② (项目名称) 保密信封(备用)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
5.2 | 开标程序 |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5.4(新增) | 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 | 5.4 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 5.4.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4.2 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4.3 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5.4.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5 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5.4.6 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7 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5.4.8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5.4.9 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4.10 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 封(备用)密封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否则不予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和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和保密信封。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和保密信封(备用)。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或保密信封(备用)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
11.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1.3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1.4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一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或“CAD”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注: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PDF”和“CAD”格式)。 |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发包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3.1.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2)技术文件(暗标)。(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3.1.1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各部分文件应分别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资格审查部分:(2)目录;
商务部分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⑧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⑦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合作设计协议》(如有)(格式自定);⑥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证明资料;
(2)目录;(1)首页: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3.1.3技术文件(暗标)由下列资料组成(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③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②《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①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7)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6)《工期计划表》;(5)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各层总平面图,主要位置剖、立面图,景观节点设计平面图与透视图等);(4)勘察设计说明书;(3)勘察设计方案;
(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1)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3.1.5投标深度要求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3.1.4保密要求(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8保密信封(备用)的组成(3)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文件大小应满足交易平台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内容项目不能变化)。3.1.7其他要求3.1.6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2)保密信封(备用)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1)保密信封(备用),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勘察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勘察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保密信封(备用)此部分为纸质资料,与投标文件光盘(备用)一起提交。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总额的,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适用)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公告和本章第3.1.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和本章第3.1.2项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文件(暗标)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如按招标公告要求需要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备用光盘不得加密。如使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5.1开标时间和地点(B)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
5.4.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4开标及投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7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4.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4.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4.3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5.4.2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5.4.10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投票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5.4.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4.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履约保证金(本条不适用)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中标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书格式 | 投标书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且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2.1.3 |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2.1.4 | 技术文件(暗标)响应性评审标准 | 编制要求 | 未发现投标人在技术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2.1.4 | 技术文件(暗标)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未发现串通投标情形,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 |
2.1.4 | 技术文件(暗标)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抄袭行为 |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2.1.4 | 技术文件(暗标)响应性评审标准 | 著作权和特许权 |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100分(权重40%) 技术部分:100分(权重60%) 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权重(40%)+技术部分得分*权重(60%)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详见附表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2.2.4 (2) | 技术文件(暗标)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二:《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详见附表二:《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 | /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
2.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以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1.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项目名称: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附表一: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综合实力 | 20 | 非联合体投标人进行投标得20分,联合体投标人进行投标不得分。 |
2 | 企业业绩 | 12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勘察合同金额≥3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勘察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勘察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
2 | 企业业绩 | 12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设计合同金额≥26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时间和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
3 | 企业业绩获奖 | 12 | 勘察企业获奖: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中颁发日期为准) |
3 | 企业业绩获奖 | 12 | 设计企业获奖: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设计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获奖证书中颁发日期为准) |
4 | 企业认证 | 18 | 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4 | 企业认证 | 18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AAA+在有效期内的得12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5 | 企业信誉 | 10 |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资信评估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信用等级证书AAA级的得6分;AA级得3分;其他情况得0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5 | 企业信誉 | 10 | 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得4分;无得0分。(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6 | 人员配备 | 28 | 项目负责人设计资质和业务能力: 具有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6 | 人员配备 | 28 |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资质及业务能力: 1、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2、结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3、给排水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4、电气专业: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5、暖通专业: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6、动力专业: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7、勘察专业: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8、规划专业:具有一级注册规划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9、造价专业: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1分;最高得2分; (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0 |
项目名称: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附表二: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有说明外上表中各评审要素仅对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进行评审。
评审项目 | 分值 | 主要评判因素 |
勘察方案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勘察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勘察设计说明完整,内容详细,分析合理,勘探布点图满足要求。 中等:勘察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勘察设计说明较完整,内容及分析合理,勘探布点基本满足。 一般:设计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勘察设计说明较或勘探布点不满足条件或不完整。 |
规划总平面设计 | 15 | 分值:优良[10~15]分,中等[5~10]分,一般[0~5]分 优良:规划物流生产工艺布局的合理,功能分区合理,符合企业物流生产运营需求,符合规划设计指标,与周边城市道路、城市环境和谐统一。 中等:规划物流生产工艺布局和功能区域划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规划设计指标,能基本结合城市道路、环境环保进行设计。 一般:规划不满足物流生产工艺合理布局,或功能区域划分不明确不合理,与城市道路、环境环保有机结合不好。 |
物流及交通设计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各种交通流线清晰,道路体系完善,物流线路合理,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干涉,合理布置停车场,可快速疏导人流及车流;物流出入口设置合理、仓库合理分区、有内外物流工具选择方案、有卸货平台的选择方案,考虑了叉车充电区域 中等:各种交通流线较清晰,道路体系较完善,物流线路较合理,人流、物流、车流不交叉。 一般:各种交通流线不清晰,道路体系不完善,物流线路较合理,人流、物流、车流有交叉。 |
建筑功能与造型协调性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建筑平面布局和选型应经济、合理、安全适用;有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和建筑韵律美,能充分利用细节凸显品质;建筑造型与环境结合完整,考虑与一期项目的协调;建筑风格与所处的自然环境、城市景观融合; 中等:建筑平面布局较合理;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立面特性;建筑造型与环境结合得比较好,适当考虑了一期项目的协调性;风格与所处的自然环境、城市景观比较协调; 一般:建筑平面布局不合理或深度不够;不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建筑造型与环境结合得不好,没考虑了一期项目的协调性;建筑风格与所处的自然环境、城市景观不协调; |
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技术方案设计详细、合理、经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消防、环保、节能优于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中等: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技术方案设计较合理;消防、环保、节能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一般: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技术方案设计不合理;消防、环保、节能有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的地方。 |
BIM技术能力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有完整的BIM技术能力描述,技术实施途径科学合理;针对本项目的BIM设计内容展示详细。 中等:BIM技术能力描述基本完整或技术实施途径比较合理;针对本项目的BIM设计内容展示不详细。 一般:没有完整的BIM技术能力描述或技术实施途径不合理;缺少针对本项目的BIM设计内容。。 |
工程投资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工程总投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 中等:工程总投资比较合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较高 一般:工程总投资不完整或不合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编制质量一般。 |
设计质量、服务以及设计周期的保证措施 | 10 | 分值:优良[7~10]分,中等[3~7]分,一般[0~3]分 优良:供应商对设计质量、服务和设计周期进度控制两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完整、描述详尽、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中等:供应商对设计质量、服务和设计周期进度控制两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内容较完整、描述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一般:供应商对设计质量、服务和设计周期进度控制两项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内容不完整、不太合理可行、不能或部分满足采购需求 |
编制文件深度 | 15 | 分值:优良[10~15]分,中等[5~10]分,一般[0~5]分 优良: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科学合理,满足工程设计相关的规范规定及消防相关要求,可实施性高;招标要求的各专项设计深度满足深化方案的要求。 中等: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基本满足工程设计相关的规范规定要求,可实施性较好;招标要求的各专项设计深度较高或不完整。 一般:设计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不满足工程设计相关的规范规定要求,可实施性差;招标要求的各专项设计深度不足。 |
合计 | 100 |
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1.评标方法日期:年月注: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以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4技术文件(暗标)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暗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暗标)进行评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权重(40%)+技术部分得分*权重(60%)。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若在评标期间(技术文件(暗标)评审阶段除外),经评标委员会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3.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一期二阶段项目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工程名称: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功能分配表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借助广东南沙自贸区优越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广汽商贸有限公司在汽车产业领域的业务优势,根据汽车产业链和结合广汽集团发展规划前景及广汽丰田近地化战略的需求,将本项目建设成面向国际汽车产业链,打造汽车物流服务、流通加工于一体的国际化汽车产业园。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祐物流)于2016年注册成立,是广汽商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国有子公司,广祐物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物业管理、成品油仓储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1、项目概况及背景
序号 | 建设功能 | 用途要求 | 规划建设规模 | 备注 |
1 | 仓库2 | 仓储物流及生产/2层 | 建筑面积约23000m2 | |
2 | 仓库3 | 仓储物流及生产/2层 | 建筑面积约23000m2 | |
3 | 生产准备车间4 | 仓储物流及生产/1层 | 建筑面积约14000m2 | |
4 | 辅助站房 | 供电、供水、消防 | 按需设计 | |
5 | 厂区土建 | 物流广场、停车场 | 按需设计 | |
6 | 厂区管线 | 物流广场、停车场 | 按需设计 |
2.1功能性原则:根据物流项目特点,合理地进行总体布局,竖向布置,达到造价低,实用的效果。2、设计原则工程计划施工日期为2022年11月,竣工日期为2024年2月。投资总额:人民币337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027万元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岛沙仔北路9号。
2.4合规性原则:项目规划符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工程设计满足工业项目规划以及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环保、节能、安全等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方面的要求。2.3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需求和便利,创造亲切、舒适、宜人的内外环境。3)梁柱载面及配筋应符合经济性,载面的最大应力不应大于计算最大构件应力的50%。2)结构系统计算应按国家规范的安全系数选用,不得大于国家规定系数的30%。1)按照业主提供的使用载荷参数和规范规定的环境载荷参数计算,风险参数不得大于国家规定系数的30%。2.2经济适用原则:设计方案突出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以安全、简朴、实用、物流路线清晰高效为基本原则,杜绝奢华、高档、华而不实、观赏性为目标的设计方案。消防设计应考虑与一期一阶段消防系统衔接,避免重复投资。
(2)用地位置: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岛沙仔北路9号(1)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普通仓储用地(W1)3.1、用地概况:3、项目用地概况及方位2.6低碳环保原则: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2.5绿色建筑原则: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设计方案符合节能绿色规范,采取的节能绿色技术措施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特点,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应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4)建筑层数:应建造三层及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有安全、消防等特殊规定的或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3)容积率:不小于1.3(2)绿化要求:绿地率不大于20%(1)建筑密度:不小于35%3.2、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要求:(3)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120059平方米。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3.4、公建配套项目要求:3.3、围墙要求:与用地红线平齐。墙体通透,高度不大于2.2米,实体部分高度不大于0.5米。建筑退围墙不得小于5米。(b)建筑后退规定: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要求执行。(a)建筑间距规定: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执行。(5)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边线及建筑间距:
项目方位图(2)出入口控制要求:主要出入口距主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距次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50米。(1)规划控制道路:东北侧为红线宽度30米的沙仔北路,西南侧靠近红线宽度20米的规划路。3.6、道路交通规划要求:3.5、竖向标高要求:不得低于广州城建标高7.8米。
广州港海嘉
汽车码头广州港南沙汽车
码头
项目
位置
仔
1
州近
由AUTODESK学生版生成
X=199681.755
X=199682.317
Y=66359.614Y=66373.341
X=199568.371
Y=66490.691
X=199465.624
X=199477686
Y=66597.033由AUTODESK学生版生成
Y=66110.348
20
X=199466.738
Y=66116.954
X=199196.727
Y=66279.594
1)设计范围5.1设计基础数据及要求5、总体设计要求本项目已经在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4、工程规划和立项文件项目用地红线图
3)一般设计要求注:以上项目中的建筑面积在设计实施过程中有变化的可能性。现有项目建筑面积在10%范围内的变化,其风险费用要求考虑在本次设计报价中,今后发生在此范围内的设计工程量变化时,不对设计费用进行调整。2)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动力、IT、海绵、绿建、节能、采用BIM技术搭建各专业BIM模型,模型精细度不宜低于LOD3.0(BIM执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J/T15-142-2018))以及场地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厂区管网、厂区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编制工程概算等以及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工程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0066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6000平方米。一期二阶段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内容包括2栋仓库及1栋生产准备车间以及附属设施用房等功能用房和室外停车场。其中一期一阶段已经建设完成,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二阶段项目。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预计建筑面积 | 设计内容 | 备注 |
1 | 仓库2 | 23000 | 物流布置、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动力、电气、IT | |
2 | 仓库3 | 23000 | 物流布置、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动力、电气、IT | |
3 | 生产准备车间4 | 14000 | 物流布置、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动力、电气、IT | |
4 | 辅助站房 | 按需设计, | 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动力、电气、IT | |
5 | 厂区道路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 | ||
6 | 厂区管线 | 给水、排水、雨水、电力电缆、照明 | ||
7 | 停车场及绿化 | 建筑、结构、给排水、照明 |
要充分考虑本项目软土地质条件的特点。设计图纸要符合国家新的消防规范的要求。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动力、管线(强、弱电)、能源介质容量及接口。设计应充分考虑配套行业的特点,统筹考虑成品物流,合理设计厂区(库房)和公路连接进出口位置。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现行的防火、生产、运输、防震、防洪、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出符合国情、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技术先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好的设计。
厂区景观和工厂的色系选择的方案说明,厂区主景观与各功能区景观的协调,主色系与局部色彩的搭配方案等;单体建筑方案设计说明,着重介绍各生产车间内部的功能区划分和设备布局以及物流、人流、工艺流程和运输条件,主要生产设备和起重运输设备的配置和选型,车间定置管理方案说明等;总平面设计说明,着重介绍园区的功能区划分以及各种物流、人流、工艺流程和运输条件等;设计依据、设计要求以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数、主要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各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重要经济技术指标等;1)方案说明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2总体方案设计要求
消防、环保、节能措施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说明等。厂区的管网和信息化系统的设计说明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说明,包括采暖通风的方式、主要设备选型、采用的技术以及一次投资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测算等;给排水设计说明,包括给排水量、给排水方式、主要设备选型和水的二次利用方案等;电气设计说明,包括强电和弱电的容量、配置方式、主要设备选型以及采用的主要技术措施等;结构设计说明,包括结构形式和主材的选择、基础选型和上部构架的选型等
道路交通运输流线图,包括人流和物流通行道路系统、停车场和停车位,各单体建筑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位置;总平面布局图,包括办公生活、生产、辅助生产、公辅设施以及厂区内部和周边的交通网络、景观和环境绿化等,要求注明建筑间距、边界尺寸、物流和人流的出入口和运输通道、道路和绿化带宽度尺寸、公辅配套等;方案设计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方案设计图要求本项目设计中须采用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情况说明(如果有)。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投资估算应符合建设部有关投资估算编制的规定;
4)进度时间要求方案设计阶段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纸质文件5套、电子版文件1套。3)文件份数各生产车间的平面布局图和建筑物的立面图,平面布局图应能够体现车间的工艺布局、功能区的划分和生产工艺流程,立面图要能够反映建筑造型特点的有代表性的立面;厂区鸟瞰透视图及主要建筑物的效果图,要求采用电脑渲染图形式,色彩和质感准确,能够真实体现建筑物外观特色和厂区景观效果。厂区管网走向图
2)文件份数管网综合说明和附图。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及图纸(包括根据广州市修详通软件绘制的符合申报递交要求的电子文件);1)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3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方案设计时间(中标通知后)为5天。
工程设计各阶段深度要求应符合按建设部(2003)84号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1)设计深度和文件要求5.3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时间(业主确认方案后)为5天。3)进度时间要求根据广州市报建要求提供。
3)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纸质文件15套和电子版文件1套。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纸质文件5套和电子版文件1套。2)文件份数施工图设计应通过第三方审查和政府有关环保、消防、节能等审查。初步设计应通过有关单位的评审;初步设计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前,有关部门要求进行的设计修改或完善,均不属于业主的设计变更,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1)中标的设计单位应负责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在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并负责变更设计,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设备检验,参加现场设备安装指导和试运转及工程竣工验收。5.5施工配合及服务协助进行竣工图编制;5.4竣工图要求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准后)为20天内交付。初步设计周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通过后)为5天。
2)充分利用厂区的外部衔接条件,合理进行竖向设计1)遵循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的城市道路功能要求设计主要原则:通过总体布局、物流线路设计、物流量核算,打造了简洁、高效、稳定、低成本、与市场联动的柔性物流。还对人流、内部物流、外协物流进行了重点设计,互不干扰,各自顺畅。6、道路交通规划要求2)由于设计原因需对原设计作出修改时,中标的设计单位应无偿并及时完成相应的施工图设计修改,并应及时到现场解决设计问题。
本项目地块北侧为已有市政道路沙仔北路,地块西侧及南侧为市政规划路,地块东侧为相邻未开发地块。8、周边环境现状本项目无规划公建配套要求。7、公建配套要求4)合理地组织物流路线,避免交叉,使运输连续便捷,为生产创造短捷便利的运输条件3)合理布置工厂的仓储
南沙区地质基底由古生界变质岩系构成,最老的下古生界震旦系变质砂岩、板岩、片岩及硅质岩,分布在南沙街的塘坑至南沙林场鸢鹅山一带;加里东期的混合花岗岩分布在南沙街深湾;大面积的基岩是燕山期的细粒、中粒、粗粒黑云母花岗岩,分布在黄山鲁、大山乸山一带;中新生代断陷盆地沉积的陆相砾岩、砂砾岩、砂岩及泥质粉砂岩,分布大虎山和小虎山一带。地形中间高、四周低。地貌类型有低山、丘陵、台地、平原和滩涂,其中低丘台地占总面积47%,平原占53%。区内最高点黄山鲁山海拔295米。该场区环境类型Ⅱ类,场地土和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无腐蚀,场地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无腐蚀性,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有中等腐蚀性。2)地质条件南沙区域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性海洋气候,温暖、多雨、湿润,夏长冬短,夏季时段超过6个月。四季气候可概括为,夏无酷热,冬无严寒,春常阴雨,秋高气爽。南沙地区年平均气温22.2℃,最热月与最冷月的平均气温之差为14.7℃。年平均雨量1646.9毫米,4—9月为雨季,10—3月为干季。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年平均风速为2.2米/秒。夏盛吹偏东南风,冬多吹偏北风。夏秋常有热带气旋影响,平均每年约有3~4个热带气旋影响南沙区;冬季会受强冷空气影响,平均每年约有1~2次强冷空气影响南沙区。对农业生产有影响的过程还包括低温阴雨、倒春寒、寒露风、霜降风等。南沙地区年雷暴日数为78.3天,属于强雷暴区,常出现雷雨大风、强降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1)自然气象条件9、气候与地质条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3)广州市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2)广东省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1)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10、技术标准和建筑法规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愿以《勘察设计费报价表》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为。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公开。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一)投标书一、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投标人:(盖章)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电话/传真:/FAX邮政编码:地址: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二)投标书附录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电子邮箱: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注册证号: |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五、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格式自定)四、合作设计协议(如有)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序号 | 专业岗位 | 人员要求 | 最低投入人数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1 | |
2 | 勘察负责人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 | 1 | |
3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1 | |
4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1 | |
5 | 规划专业负责人 | 具备一级注册规划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职称 | 1 | |
6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1 | |
7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职称 | 1 | |
8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职称 | 1 | |
9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职称 | 1 | |
10 | 动力专业负责人 |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职称 | 1 |
(格式见招标公告)七、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六、投标人声明注:1、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注意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注释:1、投标人根据《勘察设计费报价表》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八、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序号 | 项目 | 下浮率(%) (填正数) | 报价 (元) | 备注 |
1 | 勘察费 |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 ||
2 | 设计费 |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 ||
3 | 合计 | 3=1+2 |
设计人:发包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项目编号:
三、合同专用条件二、合同通用条件一、合同协议书目录二○二二年月勘察人: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勘察人(全称):设计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一、合同协议书四、组成合同的其他部分
5.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本次设计范围工程费用估算约人民币万元。4.建筑功能:。3.项目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前期报建工作、设计审查的报批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招标阶段配合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施工现场指导和检查验收服务。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二、工程勘察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总价按投标报价金额。设计费部分为包干价格,包含设计、服务、税费等;勘察费以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确定;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三、工程设计周期
勘察人项目负责人:。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勘察人项目负责人其中,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工程勘察费为人民币(大写)(¥元)。2.签约勘察设计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6)技术标准;(5)发包人要求;
九、签订地点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广州市南沙区签订。
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盖章)(本页以下无内容)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副本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联合体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联合体勘察人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设计人:(盖章)勘察人:(盖章)时间: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地址:地址: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发包人要求是指合同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以及对此类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及勘察人投标文件(包括建议书和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合同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定义二、合同通用条件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法律和语言承包人负责保存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批准、证明、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无论在任何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收件人地址;如果收件人通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通信交流承包人系指设计人与勘察人统称。
合同协议书;文件优先次序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的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中文。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以中文为准。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人士一人。合同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
权益转让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招标文件;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标通知书;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政府审查机构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成果,不另行收费。各种审查费用和税金分别由相应的征收对象承担。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承包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合同价格和付款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合同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值的3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为承包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承包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减。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关合同或其他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除非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或减少超逾百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费用。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
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承包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承包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工作。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日期和期限
由于政府行为造成不可预见的情况;由于流行病造成可用资源的短缺;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变更;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竣工时间:承包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在其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
关键人员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承包人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承包人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承包人的缺陷,则承包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这些误期损害赔偿费不应解除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责。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盖承包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的0.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称职的人员,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4天内更换。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权益。如承包人违反承诺,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损失。
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承包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原因所致。发包人疏忽所致的伤亡事件,发包人须向承包人作出赔偿。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发包人借给承包人的物品,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理人保管或使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价20%。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合同总额。风险与保险
服务规范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法规,发包人可以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当承包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有效,发包人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
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承包人保管发包人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完成点算工作。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服务不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改。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组织相关人员协调解决。发包人委派的检查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须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达到令检查人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承包人根据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发包人概不负责。
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承包人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从履约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始终坚持高质量。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承包人对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承包人均须于事发后尽量短的时间(不超过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发包人要求保密的资料,承包人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工程设计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模型制作、竣工图及验收通等相关电子文件编制。工程设计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收取分包款5%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工程勘察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得到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回扣都应归发包人所有。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购买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需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
本合同的专有名词定义:三、合同专用条件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勘察成果进行抽查,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不符合抽查结果,承包人应将不合格部分的勘察收费双倍返还给发包人。勘察文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
合同:指业主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跟踪服务本工程所订立的合同。设计咨询人(方):指由业主委托的承担的设计咨询的单位。设计审查人(方):指由业主委托的承担的设计审查的单位。承包人:指已被发包人接受且与业主订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勘察设计单位。发包人:指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黑体字印出的词均为被定义的术语: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条本合同签订依据勘察工作量:指以业主审核确认的《勘察工作大纲》中的规定的勘察任务,按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经业主及其委托的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确认的勘察工作数量。工程预算:指以通过设计咨询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具有相关工程造价审查资质单位审查通过的文件。工程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审查单位及/或政府规定的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文件,并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合同价格:指在本合同的价格。
2.2工程规模:2.1工程名称:第2条本合同项目的概况、任务、阶段、范围及设计依据1.4中标通知书。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设计中标通知书;2.7设计依据:2.6项目设计范围:包括本合同项目工程的设计及所有相关工程的估算、概算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2.5项目设计阶段:2.4项目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承包人对本合同项目进行初测、初勘、定测与详勘。按《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及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勘察。2.3预计勘察工作量:暂定布置钻孔个,实际工作估计量(进尺)米。
(1)合同实施期间各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如果有);3.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第3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2.8承接方式:根据招标文件之规定承接。(3)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2)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工程技术要求;
(7)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6)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答疑及问题澄清;(4)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
3.2当合同文件内容有含意不清或有矛盾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12)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1)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实施计划、设计人员分工表;(10)勘察设计承诺;(9)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8)投标文件;
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4.4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相关部分。4.3工程设计要求及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但不免除承包人自行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责任;4.2项目投资批文、有关规划用地批文、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4.1中标通知书;第4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交付地点为:发包人办公地点。提交时间:5.2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各一式八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十五份,所有设计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图纸应全部用AutoCAD绘制,电子文件必须包含PDF和AutoCAD两种格式。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取工本费(工本费按发包人认可的承包人晒图费报价)。5.1.1承包人应编制足够详尽的设计文件和设计计算书,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所有的审批要求、能为供货商和施工人员实施本工程提供足够的说明、对工程竣工后的运行予以描述、能为准备项目造价估算和获得施工招标提供基础、如果发包人要求,使其能够从第三方专家获得设计复审/确认建议。如果当发包人要求,但承包人不能提供这些设计文件和设计计算书时,发包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查计算,费用由设计者负担。5.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及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序号 | 阶 段 | 工期计划 |
1 | 方案审查报建图 | 方案确定后5日历日内 |
2 | 方案修改 | 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历日内 |
3 | 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 | 方案确定后10日历日内 |
4 | 施工图设计 |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日内 |
5 | 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 | 施工图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 |
第6条收费标准5.7勘察人在开展各个阶段勘察工作前,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大纲及其实施计划一式四份,且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现场的勘察工作;设计人在开展各个阶段设计工作前,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大纲一式四份。5.6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进行招标工作所需的本合同工程各项目的工程概况及所需的技术规范,并不另外计量支付。5.5设计图纸含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图、施工图、报建图,概算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概算,其中包括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上述相关设计文件的电子文件(含发包人营运管理所需的设计电子文件)。设计图纸应根据发包人招标项目的划分独立成套,具体划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确定。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收费报价表
序号 | 图幅 | 晒图收费(元) | 复印收费(元) | 装订费(元) |
1 | A0+ | 12.0 | 10+AN | 25.0 |
2 | A0 | 6.0 | 10.0 | 15.0 |
3 | A1 | 3.2 | 7.0 | 10.0 |
4 | A2 | 1.60 | 5.0 | 5.0 |
5 | A3 | 1.0 | 0.4 | 5.0 |
6 | A4 | 0.5 | 0.25 | 5.0 |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为万元,工程设计费为包干价格,包含本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除规划设计条件改变,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内容发生改变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设计费用。6.3设计部分(A3):6.2.2若由于发包人要求新增设计项目而引起勘察任务增加,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书或任务书,该部分工程的勘察费(A2),以勘察工作量为基础,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报价书计算程序进行计取。6.2.1勘察费(A1)按承发包人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详见报价书),该单价包括所有实物工作费、技术工作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该部分费用包括本项目勘察人完成本项目勘察内容在内的所有费用。除发生第6.2.2条款费用外,此部分勘察费包干单价不另行调整。6.2勘察部分:6.1本工程中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为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服务费用,其中工程设计费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岩土工程勘察费为万元(大写:人民币)。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根据双方协议书的内容,具体按下列第6.2~6.5条规定执行。
7.1设计部分设计和勘察费用分别支付至设计和勘察单位账户,发票由双方分别开具。支付方式6.6设计费用必须视为包括承包人员工因工程原因访问发包人办公场所、工程现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所有费用。6.5设计人应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任何类别的变更设计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程序和审批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的纪律,未经发包人批准自行变更,承包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自身和工程施工承包方的责任,且发包人不予支付费用。6.4本合同总费用(D)=(A1)+(A2)+(A3)
7.2.1勘察人勘察施工依据场地份区段(批次)出资料,发包人在勘察人提交区段报告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支付该份资料工作量的80%的勘察费用,竣工验收后支付余下20%的工程费用。7.2勘察部分7.1.4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支付剩余20%的工程设计费。7.1.3设计人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支付工程设计费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如果因为发包人原因未进行设计审批,设计文件交付30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7.1.2设计人在完成方案设计修改并经发包人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完成并提交通过修详规设计审查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支付工程设计费的20%,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如果因为发包人原因未进行设计审批,设计文件交付30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7.1.1签订合同后,且设计人提供《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并经甲方确认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发包人在10天内支付合同工程设计费的2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
8.1.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发包人及发包人的上级部门对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发包人责任第8条各方责任7.2.2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以支票支付有关费用。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所做的设计工作应被视为包含在设计包干费中。如果累计变更所影响到的设计工作占正在进行的设计工作的5%以下,因此类变更而进行的返工其费用应包括在设计费中,不予追加。8.1.6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承包人支付返工费。8.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8.1.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1.3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8.2.5在现场工作的承包人人员,应遵守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全部费用。8.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8.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工作大纲或勘察组织设计,需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计量,并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签验。8.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若造成第三方损失,勘察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以勘察费用总额为上限。8.2.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质量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除按合同规定可以顺延的情况外),并对其负责。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8.2承包人责任
8.2.11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若因自身原因延期提交设计文件超过一个月,则发包人有权采取调整设计队伍等措施以完成既定的设计目标,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8.2.10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调整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失误、错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若造成第三方损失,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以设计费用总额为上限。8.2.9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8.2.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8.2.7勘察人在初测、初勘阶段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地下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分布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在详测、详勘阶段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进行详细探查。8.2.6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承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8.2.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地方标准图及各类相关数据、资料由设计人负责解决。设计阶段及设计报建阶段使用的原地形(地貌)图(包括电子文件)由设计人自行向当地土地测绘单位购买。8.2.16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时,应同时提交一份材料和设备品牌建议表,为每一项主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推荐至少三家同等品质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对于由设计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在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安装进行招标时,设计人应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8.2.15若设计人私自分包设计任务,视为违约,除扣除全额设计费用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它一切损失。8.2.14设计人交付合格的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政府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及修正。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8.2.13各阶段设计文件经评审或审查,应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工程设计标准和工程设计应有的深度要求,并应是最合理、最优化的设计(按通过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专家的审核确认为标准)。否则,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正、改进,其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计量支付。如该修正或改进之影响程度达到第8.2.4条所述,则按该条处理。8.2.12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赔偿发包人损失外,还应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8.2.23设计人须提交一份设计计划、设计工作人员分工表,且需遵守所提交的计划表中的规定,其设计参与人员必须具备设计资质,承包单位不得无故更换投标文件内的设计参与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设计人不得更换其代表,除非该代表因病或辞职不能进行该工作。8.2.22设计人的设计必须以保证质量、节约投资为原则开展工作,工程设计文件经发包人严格审查后,如果发现设计人有肆意调高工程造价以造成投资浪费的情况,发包人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扣减本合同设计费用的5%~50%以作处罚。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批准的工程估算范围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限额设计值。8.2.21如设计人不能积极主动地履行本合同专用条款8.2所要求的工作,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拨付设计费,并有权对设计人处以5~2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如影响到合同计划的实施,按设计人违约处理。8.2.20设计人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竣工验收。8.2.19承包人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及时提交发包人所需的施工招标资料,以保证发包人施工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8.2.18设计人在进行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为完成合同内的设计内容而进行的咨询、对外洽谈、国内外技术考察及各类科研课题研究而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不予支付。
第9条保密8.2.28本合同有关条款和补充协议中规定承包单位应负的其它责任。8.2.27发包人在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如不是对设计作出重大修改,乙方应无偿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8.2.26除非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可能与本合同发包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2.25发包人要求设计中要对将来的二期扩建作出合理的考虑并在设计中作出合适预留以便于发包人进行将来的扩建。8.2.24在本工程实施期间,设计人应参加发包人合理要求的与本工程相关会议。此类会议的地点应由发包人选择。施工期间,设计人应参加在现场召开的月进度会议及根据政府部门或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参加的技术讨论或验收会议,向发包人就施工中任何与设计人所做设计或规范明显不符的地方提出意见,并于24小时内将此类意见书面通知发包人。以上工作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内。
第11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第10条仲裁、起诉合同各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11.6未尽事宜,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5合同各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合同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各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3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1份,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执1份;副本9份,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各执3份。1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1承包单位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竣工验收后为止。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19037186-4,
电话:020-87768198.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
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
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
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展有
发
物流
布(公章
委
20226月8
招标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组织的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
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
特此说明。幼流发展
招标单位:广州广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百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兹授权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梁永玉,在广汽商贸南沙国际
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的招标过程中负责确认、联系招
标事宜。
特此证明。
家机流发展
广州广市新流发展有限公司
N
7
2022年6月8
招标代理委托书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15-54-03-001527)批准建设,现已具备勘察设计
招标条件,拟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工作,现委托贵公司代理此项目的招标工作。
希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次招标事宜,请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公开、
公平、公正地为我单位选择合适的勘察设计单位。
特此委托。
发
实物流
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公章):广州
2022年明月8日
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就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信
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广州广祐物流安展有限公
7
202年6月8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15-54-03-001527)批准,广汽
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等要求,特向贵单位申请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委托国义
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希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专此函达。
物流发
广州广箱物流发展有限密
州
¥2022年6号
资金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司负责的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
察设计已获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资金已落
实。
特此证明
物流发展
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
2年6月8
2022
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
2.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2.1工程名称: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勘察设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汽商贸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项目名称)已由2017-440115-54-03-0015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
2.8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7投资总额:人民币3371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7027万元。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40115-54-03-001527)2.4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规划地证〔2017〕139号。2.3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场地等级为二级。建设内容为两栋二层坡道仓库、一栋单层仓库等(二层仓库单层层高12米,单层仓库层高24米)。
2.12前期服务机构2.11项目代码:2017-440115-54-03-0015272.10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注:具体时间需根据勘察设计情况及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2.9服务期限: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开始起算,至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动力、IT、海绵、绿建、采用BIM技术搭建各专业BIM模型、节能以及场地围墙、大门、道路、绿化、厂区管网、厂区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编制工程概算等以及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2.12.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2.12.1机构名称:/。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的要求。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及时做好信息完善和确认工作,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3)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https://login.gzggzy.cn/#/jyzx/)(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5.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6.5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费用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7.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7.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7.现场考察6.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9.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9.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9.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9.其他事项8.2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8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元/米,按实结算。8.1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电话:020-31159982联系人:张工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9.4投标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9.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9.6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州市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由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区招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11.1招标人11.联系方式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10.发布公告的媒介9.9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8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08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1.2.1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2招标代理机构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31159982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455、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9号11.1.1名称:广州广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1.3.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11.3.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11.3交易服务机构11.2.5电子邮箱:liangyongyu@ebidding.com11.2.4传真号码:020-37658150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37860752、37860756
11.4.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11.4.1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4招标管理机构11.3.5网址:http://www.gzggzy.cn/11.3.4传真号码:020-28667459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1:11.4.4传真号码:020-84986620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附件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牵头人:(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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