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养护服务等。
1、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
负责校区内木工、泥工、门窗锁、水电维修(维修所需耗材均由校方采购);临时性劳务(如校内物品转移、会务布置等);高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等。
2、校园环境保洁服务
(1)负责校内楼栋(含教学楼、办公楼、会议室)、操场、绿化带、地下车库、厕所等所有公共区域及各个楼栋会议室的保洁及疏通(不含教学楼教室、教师办公室);
(2)负责校内消杀、虫害控制等。
保洁工具需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他日常耗材,如垃圾袋、洗手液、纸巾等由甲方采购。
3、校园绿化养护服务
校区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和防虫、修剪,草皮补栽等服务。绿化防虫药品、肥料和草皮由乙方负责,大型苗木补种由甲方负责采购。
4.1.1付款方式:按“两月”一次付款。每月度费用为:41570.02元(大写:肆万壹仟伍佰柒拾元零贰分),在“两月底”由乙方汇报本季度物业服务情况,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内付款。
4.1.2甲方每季度负责组织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及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费用发放依据。每年前11个月款项足额支付,第12个月根据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每季度得分在 80-100分间(即满意度在80-100之间),对应的25%余款不扣除;每季度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年终将根据得分与控制线(80分)的差额计算扣除每季度对应25%余款的比例(如得分为78分,则扣除当季对应25%余款的2%),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一)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经理1人,维修工2人,保洁员6人,绿化工1人,共10人。
1、维修工:每天至少有1人24小时值班;男性,57岁以下,身体健康;
2、保洁员:52岁以下,身体健康,男性不少于2人;
3、绿化工:57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校园内零星维修及临时性劳务
1、日常巡视检查管理
(1)定期巡查校内设施设备,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巡查中发现场所、设施、设备等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报甲方总务处。
(3)对师生员工的报修,及时登记维修,小修不过夜,大修承诺限期修结,并做好反馈。
2、日常维修服务(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
(1)照明负载:每天检查校内外照明设施,保障校内所有开关电器设备(照明、景观照明、线路、开关、插座等)正常运行。节约用电,定期巡查,排除隐患,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不超过2小时的维修承诺。
(2)电器设备:保障校内所有小型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
(3)用水设施:保障校内的正常供水和用水。节约用水,对水管、水计量表、积水坑水泵、龙头、阀门、上下管道等实行定期巡查,清障维护,防冒滴漏,发现故障,即查即修(更换)。
(4)门窗桌椅家具:保障校内所有门窗、桌椅、玻璃、锁具、黑板、厨柜等(含教学用)家具能正常使用。对一般损坏要求能修理,对严重损坏要求及时更换。一般维修不超过4小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紧急处理。
(5)供排水系统运行维护到位,对校内所有排水、排污设备、设施做好维修养护。每周检查校内排水排污设备设施,保障水管、阀门、水泵、上下管道运行良好,无漏水,保持设备正常工作。
(6)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到位,制定《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标准作业规程》和《供电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组织实施且做好安全巡检台账。尤其对校内所有配电箱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养护,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二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电器设备运行正常接线可靠,箱内整洁无尘,漏电开关检测完好,并按甲方职能部门要求做好漏电开关等的维护巡查记录。
3、应急处理
处理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应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外停水停电、水管爆裂、污水满溢、雨雪极端气候灾害等。要求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生情况应及时报告,迅速反应,采取措施,及时向甲方通报;每天应有全天候值班人员应对应急处理。
4、临时性劳务
配合甲方临时小型的搬运服务、教材作业本分发、校内物品转移、会务等。
(三)校园环境保洁
1、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每周一至周六7点前完成主校门、主通道的卫生清洁工作。
(2)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 件。
(3)绿化内大件垃圾≤1 件。
(4)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2、校内楼栋
每日定时对楼栋(含教学楼、办公楼、科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地下车库、厕所等所有公共区域及各个楼栋会议室进行保洁,需要时及时进行管道疏通。要求:
(1)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3)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4)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5)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6)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7)会议室内设备、桌椅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8)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厕所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9)会议室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0)室内空气无异味;
(11)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2)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13)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3、消杀、虫害控制
(1)常规消杀,如电梯间、垃圾站及疫情下的应急消毒;
(2)校园环境治理,老鼠、苍蝇、蟑螂、白蚁等治理。
(四)校园绿化养护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
5、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校方室内及公共区域的盆栽、绿植进行浇水和养护。
6、完成甲方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5.3.1验收方式: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甲方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同一问题,甲方连续提出2次未解决的,甲方有权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罚,对乙方实施的罚款,从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突发或应急事件发生时,乙方要及时处理校内所有设备设施出现的问题。
2、乙方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标识鲜明,佩戴工作证上岗。
3、乙方服务人员应文明用语、举止得体。
4、服务期限内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立即解除乙方服务合同,乙方不得追偿甲方责任。
5、乙方派到甲方的服务人员的劳动聘用关系、工资福利和保险、及员工健康、安全、治安等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任何人员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且不得在甲方范围内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
7、鉴于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维修服务工作不得因节假日和双休日而中断(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书面提交维修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具体上班时间等服务方案),寒、暑假根据甲方维修安排正常上班。
8、乙方应自觉做好节电节水工作,并无条件配合处理好各项突发性工作。对浪费水电等行为,甲方将按相关管理细则处理。
9、如果乙方服务人员与师生发生纠纷,乙方应主动与甲方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追究相关有责服务人员。
10、物业人员用餐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提供集体住房,住宿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1、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
12、如遇甲方重大活动,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密切配合甲方工作。
13、甲方有权依据合同及附件一《考核标准》要求,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乙方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服务合格为止。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出现两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派出的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星期内)。
15、学校总务处每月不小于两次对乙方工作人员(30分钟内)紧急集合核实清点上岗人数,没有按每日10人上班人数,将按附件一《考核标准》处罚(绿化工可以安排上课日休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在管理期限内,乙方管理必须按照采购需求所约定的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上岗证、无犯罪记录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岗,具备专业水准,达到较高的素质要求,同时必须政治上可靠,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9、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2、乙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3、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7.3双方都不承担因救灾抢险(如救火等)采取的紧急措施所损坏的本物业相关部位、财物等的责任。
7.4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由于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撤出本项目或未按期向甲方移交本合同约定的资料或物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整,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服务质量严重下降,或严重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或经甲方三次警告或罚款无效并证据确凿,属乙方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即自然灾害,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所引起的环境脏污,不在此例。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其他条款执行。
7.5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