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自循环水培有机果蔬与水产养殖一体式生态系统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f(dy)2017zf20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小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婷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自循环水培有机果蔬与水产养殖一体式生态系统构建技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自循环水培有机果蔬与水产养殖一体式生态系统构建技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DY)2017ZF20

项目联系人:谭婷

联系方式:0991-4833033800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小康

联系方式:1899910723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南路1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婷

联系方式:0991-48330338003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J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自循环水培有机果蔬与水产养殖一体式生态系统构建技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万元

(二)项目标的:自循环水培有机果蔬与水产养殖一体式生态系统构建技术

项目数量:1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新疆旭日昕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773101001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提供1500平方米的一个大棚内自循环水培有机果蔬与水产养殖一体式生态系统构建技术,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必须要有自主的专利技术,技术细分明确:1、温室内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生产系统;2、温室内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电力控制系统;3、温室内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水过滤控制系统;4、温室内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棚内环境控制系统;5、安装温室内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维护清理系统;6、温室内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生化处理中心系统。整体技术要实现蔬菜草莓和鱼虾蟹同时生在一个自循环系统内,只加水不排水,不添加任何营养液和激素生产出零污染水培蔬菜草莓和鱼虾蟹。要实现全年不间断生长,达到完整的生态生长环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自治区、市《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和乌鲁木齐县《关于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适应现代都市设施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生产让市场放心的绿色无公害产品,持续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打造首府观光采摘旅游设施农业基地,引进 “鱼植共生生态一体化循环系统”。整个项目是一个自循环系统,通过七个步骤首尾相连,使用几十种材料及数十种设备,其材料都需要再次加工为本系统的定制配件,设备需要改装及组合,结合为五大主要模块,每个模块都为达到系统协调而特别制作。每套系统安装都需要因地制宜,专门设计及安装,整体不可拆分,在完整严谨的技术实现后还要达到零污染的草莓、蔬菜和鱼虾蟹的同时生长,在整个市面上没有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的替代技术。在这种新型的种养殖模式中,产量也是传统农业无法比拟的,通过立体种养殖,在1500平米的棚内,上方的蔬菜、草莓可以12个月不间断的生长,没有间歇,累计的产量可观,同时下方的鱼虾蟹的产量也可以达到传统养殖的十倍以上,并且产出的农产品也全都是零污染的标准。

(六)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 专家姓名:李毳 职称:推广研究员

工作单位:乌鲁木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1)具有发明专利的核心技术;(2)自循环系统具有自主产权的参数;(3)具有自主产权的种植养殖技术。

2. 专家姓名:刘玉 职称:推广研究员

工作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技术可行;(2)种植系统技术完备、可以实施周年生产;(3)养殖技术可行,可以实现周年生产;(4)项目组合后有专利技术;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3. 专家姓名:陈冰 职称:副教授

工作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1)果蔬与水产一体养殖方法技术可行;(2)自循环系统环保,种养结合;(3)有专利技术。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4. 专家姓名:王国强 职称:研究员

工作单位:新疆农业科学院农机化研究所

1)本项目技术是发明专利,技术先进,新颖,实现周年生产;(2)本项目是一整套独立循环系统,整体不可拆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

5. 专家姓名:高清宇 职称:业主代表(支部委员)

工作单位: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东湾村

1)本项目是一整套独立循环系统,整体不可拆分;(2)具有自主产权,具有发明专利的核心技术。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七)公示期限:20171214日起至2017122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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