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宁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林区道路项目-方塘乡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09.8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gs-gc-gk-2023537
预算金额409.84万元
招标公司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3-4170275
中标公司安徽飞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09.84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伟
公告正文
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方塘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方塘乡正华路63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林区道路项目-方塘乡段 |
项目编号 | NGS-GC-GK-2023537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1日10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飞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与石城大道交汇处曼哈顿小区7#401室 | |
投标报价:4098444.66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李伟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20124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励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经济开发区西区迎宾大道18号 | |
投标报价:4098092.68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胡传中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皖23416161208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华安路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19号 | |
投标报价:4098889.23元 | |
工期: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李鹏飞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0590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宁国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矗磊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强盛建设有限公司、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徽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悦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铧正鑫路桥有限公司、安徽力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君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项规定,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耀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规定,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泽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加盖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章,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项规定,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九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规定,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重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本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报价文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工(招标人)、庾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940001(招标人)、0563-4170275(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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