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复试过程中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要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医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全院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
2、负责制订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
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负责统筹、协调、落实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5、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科教部和内部监督审计部工作人员为成员。
职责:
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
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
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招生复试监督、保密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复试监督小组,纪委领导为组长,内部监督审计部负责人为副组长、职员为成员。
职责:
1、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录过程进行纪律监管和督查。
2、负责研究生复试命题的保密工作。
(四)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小组。
组 长:各招生学科负责人
成 员: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内部监督审计部从医院博、硕士研究生导师以及各招生学科的专家中按照专业合理抽取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其中1位为英语水平测试主考官。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五)招生复试命题小组
成立医院招生复试命题小组,主管领导为小组组长,内部监督审计部从医院专家库抽取命题专家为成员。
职责:
1、负责研究生专业理论、技能考核的命题工作。
2、参与命题人员须签署复试命题保密承诺书,如违反复试命题保密承诺书相关条款,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我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如考生隐瞒规培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二)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我院将根据学校要求将符合初试成绩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在医院官网。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我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医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2.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二级招生单位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医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南华大学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医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我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调剂专业类别与方式
我院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将在完成一志愿招录后统一发布,具体调剂政策届时发布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主页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
(四)调剂报名相关要求
1、符合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
2、所有调剂考生务必需在调剂系统中填报;
3、已经报考南华大学第一志愿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仍准备在原报考单位调剂,不得与前面志愿的研究方向相同。
(五)遴选原则
按照缺额计划与报名人数以不低于1:3的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4月3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南华大学统一安排再另行通知。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2024年3月31日08:00—12:00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我院要求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新药学楼309室。
考生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相对应A4纸复印件1份由医院留存,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原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8、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中1、2、4、5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二)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4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三)体检
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我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复试前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APP汇款至南华大学(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临床。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存档。各二级招生单位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学校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权重20%):专业课考试,考核学生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满分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权重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权重50%):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复试加权总分为:专业笔试(100分)*20%+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100分)*30%+综合面试(100分)*50%=100分。
(二)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1、专业笔试:2024年4月1日09:00-10:00,笔试地点为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笔试完之后再进行操作考核抽签。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2024年4月1日14:00-19:00,考生按抽签排序到毓秀楼1楼技能中心进行。
3、综合面试:2024年4月2日08:00-19:00,上线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至毓秀楼一楼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三)操作考核流程注意事项
操作考核设A、B、C、D、E5个平行考站,考生根据操作考核抽签顺序,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分别到相应的考站进行操作考核。考生考核结束后从到物件存放处领取存放的物品后从另一方向离开,不得与候场考生接触。
九、拟录取
(一)每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学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医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年4月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我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十、一志愿上线考生研究方向调整
(一)医院在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后,将在院官网上公布接受院内调整复试的研究方向及缺额指标。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1、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复试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2、未被报考研究方向录取、愿意接受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3、按要求提交《院内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二)院内调剂复试的内容及流程同前。
(三)研究方向调整复试时间安排:
1、专业笔试:2023年4月3日13:00-14:00,笔试地点为新药学楼312室,笔试完之后再进行操作考核抽签。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2023年4月3日14:30-17:30,考生按抽签排序到毓秀楼一楼进行。
3、综合面试:2023年4月3日15:00-18:30,上线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至毓秀楼一楼进行(完成技能操作之后便进行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结果按学校要求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联系电话:0731-85667609,监督举报电话:0731-85668104;电子邮箱:csszxyykjk@126.com。
十二、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二、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以南华大学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科教科负责解释。
一志愿复试名单、专业拟招生人数见附件1、附件2。
附件:
1、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
2、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3、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南华大学附属长沙中心医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