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原煤转运破碎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刮板输送机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x2023026-wz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楠024-241563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原煤转运破碎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 刮板输 送机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X2023026-WZ)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原煤转运破碎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 刮板输送机 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 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刮板输送机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伴随服 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原煤转运破碎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 刮板输 送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原煤转运破碎系统 EPC 总承包工程 刮板输送 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 的,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4.投标人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复印件加盖 公章;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和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 处理);若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的类似业绩,代理商业绩无效。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 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6.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单位和法人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以下 材料的加盖公章版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LNCXJSJL@163.com,即“辽宁诚信建 设监理”首字母简写):①投标人名称、参与的项目名称、投标人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信息(姓名、电话、邮 箱及目前在该企业的社保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须在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标书款公对公银行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户名:辽宁诚信建 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行沈阳会合支行;帐号:21001393701050001122),汇款 时务必注明“LNCX2023026-WZ 标书费”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价无效等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汇款后,需将“转账凭证”作为凭据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LNCXJSJL@163.com),邮件及凭证标题格式为:“投标人名称+ LNCX2023026-WZ 标书费凭 证”。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接收到的汇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 邮箱。(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 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 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31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邮寄方式递交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以盖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31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科技楼 506 室
七、其他
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
2.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露天矿 3.开标方式:采用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开标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24-24158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
联 系 人: 王楠
电 话: 024-2415632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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