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山东省林地碳计量模型研建)项目(劳务费)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95.1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2175
预算金额95.19万元
招标公司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舜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31-88920366
中标公司山东润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韵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5.1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山东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山东省林地碳计量模型研建)项目(劳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2175二、项目名称:山东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山东省林地碳计量模型研建)项目(劳务费)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边荣春、郭建、周继磊 标包A:山东韵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8.0、87.0、88.0)、济宁市瑞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70.96、78.96、83.96)、山东经纬润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5.95、70.95、73.95)、山东汇德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66.96、72.96、75.96)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171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山东韵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山东润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1、山东汇德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2、山东经纬润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3、济宁市瑞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联系方式:0531-88563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舜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燕东新路11-1号院内 联系方式:0531-88920366、1665313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舜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8920366、16653132002十一、附件: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2175二、项目名称:山东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山东省林地碳计量模型研建)项目(劳务费)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
供应商名称:山东韵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潘田路潘田馨苑13—2—804 |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95.195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
名称:山东省自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价(山东省林地碳计量模型研建)项目(劳务费) |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边荣春、郭建、周继磊 标包A:山东韵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8.0、87.0、88.0)、济宁市瑞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70.96、78.96、83.96)、山东经纬润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5.95、70.95、73.95)、山东汇德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66.96、72.96、75.96)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金额(单位:元):171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山东韵泉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山东润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1、山东汇德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2、山东经纬润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3、济宁市瑞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联系方式:0531-88563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舜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燕东新路11-1号院内 联系方式:0531-88920366、1665313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舜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8920366、16653132002十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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