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248.7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1736177939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国有、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花季园村(331省道南侧)。

3、招标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30亩),建设服务区综合楼、维修间、加油站、消防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9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40平方米,容积率0.196,绿化率15%,建筑密度15%,机动车位61个。总投资约17248.76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S331盐都楼王服务区及加油站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检测、场地工程路基压实度与灰剂量、弯沉值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能效测评、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室内装饰工程检测、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全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桩基检测、常规材料检测、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材料、门窗检测、环境检测等内容)等所有检测服务及相关手续的备案(不含消防检测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5、服务期限: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并提供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6、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和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满足批次及频率需要。该工程所有检测项目,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7、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8、检测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投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场地工程路基压实度与灰剂量、弯沉值检测),且同时具备省级质量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业绩要求: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5日(8:30-18:00),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

3.联系人:何工,联系号码:17361779395。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转账、电汇、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3110000010120100140133

【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单位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A的单位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02449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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