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砂石骨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2400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润135290121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施工需要,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砂石骨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240063)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吨)

到货日期

交货地点

1

机制砂

0-5mm

7100

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2

瓜米石

5-15mm

2000

3

小石

5-20mm

4880

4

中石

20-40mm

2000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1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云南省昭通市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

1.3.2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3.2.1、质量标准或要求:混凝土的骨料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第5.3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的有关规定,其他详见下表。

项目

细骨料

粗骨料

D20、D40mm粒径级

D80mm粒径级

石粉含量(%)

6~18

≤1

≤0.5

泥块含量(%)

不允许

不允许

骨料含水量(%)

<6

吸水率(%)< 2.5

云母含量(%)

≤2

/

砂子细度模数

2.4~2.8

/

坚固性(%)

≤8

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5

无抗冻要求的混凝土≤12

表观密度(kg/m3)

≥2500

≥255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

≤0.5

有机质含量

不允许

浅于标准色

针片状颗粒含量%

/

≤15

1.3.2.2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卖方对其供应物资质量终身负责。

1.3.2.3计量方式:以“吨”为计量单位。结算数量以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乙方供应的砂石骨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都必须经甲方现场所安装的地磅进行过磅称重(重车与空车必须经同一地磅称重复核)。机制砂含水率必须小于5%,瓜米石屑、碎石含水率必须小于3%,若含水率超过则扣除当日所进车次的机制砂、瓜米石屑、或碎石中所含的超出部分的含水重量。交货验收前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

3、甲方提供每车的过磅单,过磅单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确认,过磅单作为结算量的依据。如果乙方对计量存在异议,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可申请有资质的检定机构对地磅进行校验,在此争议期间的计量,仍在甲方拌合站地磅处进行。如地磅的校验结果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则地磅校验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争议期间的供应量应根据校验结果对超出误差部分予以调整;如地磅的校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则地磅校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供应量仍以甲方计量数据为准。机制砂、瓜米石屑、碎石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验收签认数量为依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并以抽检合格且扣除超过机制砂5%、瓜米石屑、碎石3%含水率的数量为准。

1.3.2.4 采购方式:先货后款,本次采购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信息价×(1+浮动率)×(1+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信息价×(1+浮动率)×(1+最新税率)。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双方应无条件认可并执行。

1.3.2.5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成交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成交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成交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成交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支付及结算

1.4.1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采用现金、汇票、E信通、农行保理e融、招行代理付款、工行云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予接受。贴息费由卖方承担。甲方在获得乙方开具的发票、相应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等纳税资料后,支付进项税金给乙方。

1.4.2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货物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1.4.3材料货款支付: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对账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开具当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卖方付款,按月比例滚动支付卖方货款。结算月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再于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特殊情况因买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1.4.4如卖方与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4.5考虑出现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未申报纳税、走逃失联情形,导致采购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支付的进项税金需要进入成本,削减利润。因此为保障采购人合法利益,中标方除了要提供发票外,在开票次月(按季度申报的为每季度)还需提供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等纳税记录,采购人才能支付进项税款给开票方。同时,任何款项只能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杜绝对私支付情形发生。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采矿(砂)许可相关证件。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2、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本次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均可,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2024年08月23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 询比价报价评审

报价税率如若不同,按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1.8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B座13层

    编:650225

联 系 人:李 

    话:13529012182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通市昭阳区接润昭引水主管城市应急供水项目工程总承包部

联 系 人:刘让存

    话:13649546617

 

1.9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3408209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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