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公告
金额
343133.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1980301162408230796
预算金额34313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为【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2024-08-28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水土保持监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980301162408230796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呈东西走向,起点西接环莞快速路二期,终点东至国道G107莞长路,路线全长约10公里。总投资343133.52万元,建安费219204.73万元。
所需服务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内容 (1)在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内,乙方保证以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对工程施工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监测,定时(或按甲方要求不定时)按照相关规定或者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监测成果或记录,按季度(或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监测文件,水土保持验收前提供监测总报告;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2)参加本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配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时的现场核查工作,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的问题予以解释、解答等。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具体服务时限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金额 ¥604,267.00元至¥483,413.60元
金额说明 中标价为暂定金额。最终结算以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各施工标段施工合同200章路基+400章桥梁、涵洞+500章隧道+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合计金额为基数,根据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东水务函〔2012〕7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计算,若超出本项目合同暂定金额的,按本项目合同暂定总额办理结算,否则按上述计算方式办理结算。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多次报价竞价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8-27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8-28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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