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3.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gc-20230731-01-02
预算金额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3.5万元
中标联系人辛国栋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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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宏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2023-08-22 08: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GC-20230731-01-02
    2.项目名称: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3.招标控制价:95.2万元
    4.招标人: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朝阳路16号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方式:0538-3300071
    5.代理机构:山东宏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星美大厦603室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方式:0538-3307968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认同程度项目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总报价(元)工期目标(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
1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辛国栋
935000.00
6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杜纪轩
2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陈建民
948600
60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安全无事故
杜永乾
3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爱国
945200.00
60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安全无事故
张洪
4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肥城泰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既有居民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雷军
945200
60日历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要求
冯磊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9.91
0.0
33.93
0.0
93.84
1
2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59.95
0.0
33.57
0.0
93.52
2
3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98
0.0
33.37
0.0
93.35
3
4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9.98
0.0
32.67
0.0
92.65
4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93
评委A 33.1 ; 评委B 33.8 ; 评委C 34.9 ;
2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33.57
评委A 31.2 ; 评委B 32.9 ; 评委C 36.6 ;
3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37
评委A 31.5 ; 评委B 32.6 ; 评委C 36.0 ;
4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2.67
评委A 30.3 ; 评委B 32.9 ; 评委C 34.8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35000.0元
1
2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948600.0元
2
3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45200.0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杜纪轩
    中标金额:935000.0 元
    工期:6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3-08-22 08:30:00
    11.公示日期:2023-08-23 至 2023-08-25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 有关监督部门 )投诉。
    15.其他说明: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若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按照标段划分顺序依次中标,其余标段按排名顺序依次中标,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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