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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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建设工程询价公告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招标人 | 招标人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健 | 电话 | 13566651831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姜缘华 | 电话 | 13676644261(764261)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容积率2.6,绿地率30%。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 | ||||
招标项目概况 | 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金额 | 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金额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法、地址 | 报名方法、地址 | 报名方法、地址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告发布媒介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人(
负责人(
项目代理负责人(签章):
2029
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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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口自行招标 |
招标人 | 招标人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健 | 电话 | 13566651831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姜缘华 | 电话 | 13676644261(764261)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 |
招标项目概况 | 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金额 | 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金额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一个标段,估算金额10万元 |
招标项目概况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 |
招标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法、地址 | 报名方法、地址 | 报名方法、地址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告发布媒介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11683628/index.html)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人(
项目代理负责人(签章):负责人(
生0229
3102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13566651831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项目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项目编号:XDCG-2022-003询价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第二章询价方案4第一章询价公告2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联系人:姜缘华联系电话:13676644261
一、项目编码:XDCG-2022-003根据有关规定,受招标人委托,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进行询价采购。第一章询价公告附件三、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5附件二:报价单14附件一:授权委托书1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三、合格询价投标人资格条件:二、询价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估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报告编制,资料收集,项目评审等 | 1项 | 10万元 | 详见询价方案 |
4、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3、领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须将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49715033@qq.com。2、领取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安平路3巷11号3楼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领取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询价文件领取: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七、询价公告发布媒介: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下述资料:本次询价将于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在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进行,请各投标人在此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询价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五、询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2、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姜缘华联系方式:13676644261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安平路3巷11号3楼1、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项目联系方式: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628/index.html)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37110.63平方米(约55.6亩)。安置区一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1230.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430.19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91998平方米(约780套),社会服务网点用房约2687平方米,配套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约1745.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2000.8平方米。建筑密度20.3%,容积率2.6,绿地率30%。(二)招标人: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一)项目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一、项目概况第二章询价方案联系人:张健联系电话:13566651831
三、其他要求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节能技术咨询、节能评估咨询”等相关的企业;二、询价投标人资格条件:现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需求的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服务进行询价。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合同价包含了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费、能效测评报告、场租费、专家评审费、评估费、报审过程中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时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调查等支出的全部费用。
2.2、节能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浙江省、台州市及天台县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节能评价评估报告书工作,并负责到建设主管部门报审,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以及按评审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并提供评估报告4份。2、服务成果要求:能效测评:根据项目实施前按业主要求另行约定。节能评估:在招标人提供资料后10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专家审查会后2天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按评审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1、工期要求:
6)建筑用能设备系统设计方案评估;5)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利用方案评估;4)建筑节水设计评估;3)建筑围护结构(含全部幕墙部分)保温隔热遮阳系统设计方案及材料评估;2)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情况的影响;1)项目概况和评估依据
2.3、审批完成后,提供给招标人节能评估报告四份。11)评估结论。10)建筑节能效果分析和节能措施建议;9)建筑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及能源管理情况分析;8)建筑风环境设计评估方案;7)建筑电气系统(含分项计量)设计方案评估;
3、质量标准:合格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测评。3)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的符合性测评;2)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符合性测评;1)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符合性测评;2.4、能效测评根据国家、省、市、区规定完成能效测评报告。主要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四、询价响应文件包括:5、投标总报价:不高于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作无效报价)。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后承诺报价。能效测评:根据国家、省、市、区规定完成能效测评报告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节能评估:在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4、付款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备注:一正二副装袋密封。4、报价单(详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附件)
4、最终询价结果成交记录必须由询价小组成员与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3、在招标人有关人员监督下,当场拆封并宣布投标人报价后,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方案,先对投标人询价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符合性、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响应询价方案要求。询价小组选择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作为实际签约成交价不作调整。2、投标人参加询价会议,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1、发布询价信息。六、询价程序2、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询价领导小组由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组建,本次询价采用合理低价法,在全部满足询价方案实质性内容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人;当最低有效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八、询价小组的组建和中标人的确定2、询价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1、询价地点:天台县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台县赤城街道金盘北路1号)七、询价地点及截止时间5、特别说明:若本项目响应投标人少于3家,则本次询价失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公告及开标时,如有新的疫情防控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3.疫情未结束之前,开标情况、防疫要求可能会有改变,具体请各投标人关注相关公告。2.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1.严格执行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及相关规定,按浙江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项目投标;防疫要求:
服务方(乙方):委托方(甲方):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节能评估服务及能效测评合同书合同编号: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的询价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授权委托书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项目的技术服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和能效测评报告编制的技术工作,提交的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委托方(甲方):1)、负责按时为乙方提供其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图及有关文件和证明等资料。2)、负责做好乙方按报告书编写提出的需要甲方进行的工作,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3)、敦促设计院对乙方提出的与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法规不符的设计文件内容作出必要的修订。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服务方(乙方):按时完成《节能评估报告》、《能效测评报告》的编制工作。乙方保证工作质量,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节能评估报告与能效测评报告。参与建设主管部门报审,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以及按评审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乙方负责工作质量,按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提出符合质量要求的能效测评报告,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节能评估:在招标人提供资料后10天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专家审查会后2天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按评审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能效测评:根据项目实施前按业主要求另行约定。2、履行地点: 3、履行方式:技术服务。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节能评估:技术服务以专家评审通过书面意见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认定为验收标准。能效测评:根据《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2012)、《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技术导则》规定,对该工程新建建筑进行能效测评。测评内容、方法见《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 288-2012)、《浙江省民用建筑项目竣工能效测评技术导则》及相关国家标准。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总经费人民币约 元, (大写)(含税)。(二)、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节能评估:在完成最终节能评估报告书并取得批准通过的批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能效测评:根据国家、省、市、区规定完成能效测评报告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1、未按时提供或未能全部提供编写报告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和图及有关文件和证明资料,而导致工作延误的,该技术服务工作时间顺延。2、甲方由于计划变更或其它甲方原因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返还已付乙方款项,对于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甲方应支付相应对价给乙方;如乙方合同义务还未开始履行,甲方解除本合同,则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30%。3、延期付款(除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具体为每延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 %,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0 %。 4、在已经开展工作时间里,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评价原则或基础资料有误,引起乙方返工或重作时,甲方应承担因返工或重作增加的费用,具体以双方核定的价款为准。(二)乙方1、延期提交初始节能评估报告和能效测评报告(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 %,但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0 %。2、若乙方提交的报告未一次通过评审和审批,造成返工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费用(若因乙方原因使该节能评估报告和能效测评报告审查不合格或需补充完善,乙方无偿补工作,直到审查通过)。3、如由于乙方原因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和能效测评报告最终未能通过审查,免收本合同经费。(三)其他原因若因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拖延或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等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四)提供报告份数最终报告一式 肆 份。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一)方式解决。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它1、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根据合同法进行协商和调解。3、为了更加好完成本次工作顺利开展,乙方可以联合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共同完成本报告的编制工作,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4、若因甲方资料不全耽误了报告的编写进程,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若专家组提出的相关资料甲方不能按时提供,也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住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 甲方:(公章)住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 乙方:(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
甲方:(公章)住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 乙方:(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附:
我方承诺,我方愿意积极参与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的询价,我方报价如下:致:天台县基投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报价单附件二:报价单年月日
序号 | 项目类别 | 报 价 |
1 | 天台县始丰街道玉湖洪城中村改造(TSF02-0107地块)安置房一期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第三次)(报告编制,资料收集,项目评审等)。 | ¥: 元 |
合计总报价 | ¥: 元 | 大写: 万 仟 佰 元整 |
附件三、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公章)2、本项目为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编制服务(最终报告要求符合招标需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总金额必须与报价明细表总额一致。
联系电话:年龄:职务:姓名:性别: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姓名)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项目名称),签发该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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