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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理财2024-2025年品牌宣传服务(日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psbclc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莉136814272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中邮理财2024-2025年品牌宣传服务(日常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邮理财2024-2025年品牌宣传服务(日常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中邮理财2024-2025年品牌宣传服务(日常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PSBCLC2024003)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为中邮理财2024-2025年品牌宣传服务中平面创意和设计、视频拍摄与制作、会议或活动执行等日常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与中邮理财或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磋商对象须提供至少1例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公募基金的品牌宣传或品牌传播服务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交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合同复印件未体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案例)。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1. 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30至17:00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 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2.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金采网(www.cfcpn.com)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磋商失败重新磋商时,对已购买过磋商文件的磋商对象,将不重复收取文件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号金嘉大厦A座3层307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项目负责人:熊 莉13681427255xiongl.zgtj@chinaccs.cn

  李若琳 18910025720 liruolin.zgtj@chinaccs.cn

  叶凯晴、刘倩、张化雪、闫博、陈 亮。

  投诉联系人:赵女士,010-89621824,psbcwmcgts@psbcoa.com.cn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88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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